国中医药人教发〔2011〕42号
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中日友好医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切实做好名老中医专家学术思想传承工作,探索建立中医药学术传承和推广应用的有效方法和创新模式,经研究,我局确定了26名中央单位2011年全国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专家(具体名单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是传承名老中医专家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培养中医药传承人才的重要载体,各项目负责部门和依托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建设项目的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二、各项目负责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组织领导和有效管理,及时开展评估、考核和指导工作。 三、各建设项目依托单位要根据《全国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管理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强化管理,为工作室的建设提供便利条件和必要支持,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完成。 四、各项目负责部门和各建设项目依托单位需按要求填报《全国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任务书》(附件2)一式5份(A4纸打印、普通装订),并加盖公章,于2011年10月15日前寄送至我局人教司师承继教处,同时将任务书电子版文档发送至受理电子邮箱。此通知、项目任务书格式已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府网站(http://www.satcm.gov.cn)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师承继教处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 邮政编码:100027 电子邮箱:scjjc@satcm.gov.cn 联 系 人:吴厚新 张欣霞 联系电话:010—59957647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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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