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人教教育便函〔2011〕1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发改社会〔2010〕561号),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我局研究制定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大纲(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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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一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