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人教教育便函〔2011〕19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 根据《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结业考核实施办法》(国中医药人教发〔2011〕40号)、《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实施方案和培训大纲》(国中医药发〔2008〕8号)的有关要求,我司定于2011年12月中旬在北京组织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中医经典理论考试暨第六期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医经典理论考试 (一)考试人员 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全体研修学员。 (二)考试时间 2011年12月12日上午9:00—11:00。 (三)考试地点 北京友谊宾馆(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 请各研修学员务必携带好身份证作为本人的考试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二、第六期培训班 (一)培训对象 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研修学员。 (二)培训内容 中医药名著研读及其临证应用与疑难病证治。 (三)培训时间 2011年12月12日至18日;12月11日(星期日)报到。 (四)培训地点 北京友谊宾馆(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 联系电话:010—68498888。 (五)培训费 学员培训费1200元/人。食宿由培训班统一安排,费用按项目规定自行办理。 (六)授课专家名单(附件1) 三、主办单位及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 联 系 人:张欣霞 办公电话:010—59957647 电子邮箱:scjjc@satcm.gov.cn 承办单位:北京二十一世纪环球中医药网络教育中心 联 系 人:李 淼13810686758 孙栋梁15901366213 办公电话:010—58562108 传 真:010—58562888 电子邮箱:yxrc@ichinamd.com 四、其他事项 1.请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认真组织,统一做好本省区参加考试、培训人员的报名工作,并提前填报回执表(附件2)。 2.本期培训班为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授予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12学分,请参加培训人员携带学分证书。 3.培训班不安排接站,请自行前往宾馆,具体地址及行车路线(附件3)。
附件: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