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办人教发〔2012〕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中医科学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做好第三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加快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的培养,我局组织制定了《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考试大纲》、《第三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实施方案》及《第三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培训大纲》。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局人事教育司师承继教处联系。 联 系 人:张欣霞 联系电话:010—59957647
二○一二年五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