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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三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第二期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12-12-04 00:00:00

   国中医药人教教育便函〔2012〕1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中医科学院: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第三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实施方案和培训大纲》(国中医药办人教发〔2012〕19号)要求,我司定于2012年12月下旬在哈尔滨、广州举办第三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第二期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班形式
    为解决工学矛盾和提高培训效果,方便研修学员就近参加培训,第三批研修项目自第二期培训班开始,每期培训班拆分为A、B班,简称为“国优A班”和“国优B班”,分别在不同的时间和不同地域的城市举办,学员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参加。
    二、参加人员
    第三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全体研修学员。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省级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研修学员等可作为旁听生参加学习。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一)国优A班
    培训时间:2012年12月10日—16日,12月9日(星期日)报到。
    培训地点:哈尔滨和平邨宾馆(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71号)
    联系电话:0451—87918141。
    (二)国优B班
    培训时间:2012年12月21日—27日,12月20日(星期四)报到。
    培训地点:广州珠江宾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五羊邨新城寺右一马路2号大院)
    联系电话:020—87379988。
    四、培训主题
    《伤寒》解读及其临床应用。
    五、培训费
    1200元/人。食宿由培训班统一安排,费用按项目规定自行办理。
    六、主办单位及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
    承办单位:世中联(北京)远程教育科技发展中心。
    七、其他事项
    1.请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认真做好本省区研修学员参加培训的组织工作。研修学员要妥善安排本职工作,按时参加培训,不得无故缺席。
    2.培训学员填写《第三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第二期培训班报名回执》(附件1),于2012年11月2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承办单位世中联(北京)远程教育科技发展中心(电子邮箱:yxrc@ichinamd.com),将依据学员在报名回执单中提出的要求具体分班。研修学员如逾期未报者,被随机分班。
    3.本期培训班为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授予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12学分。
    4.培训班不安排接站,请自行前往宾馆,具体地址及行车路线见附件2。
    5.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  曾兴水
    办公电话:010—59957647
    电子邮箱:scjjc@satcm.gov.cn
    联 系 人:世中联(北京)远程教育科技发展中心 杨建宇  13520823252   李  淼  13810686758
    办公电话:010—67016422
    传    真:010—67016422
    电子邮箱:yxrc@ichinamd.com

附  件: 1.第三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第二期培训班报名回执
             2.宾馆地址与行车路线

 

 

附件1.doc
文件类型: .doc f77a710c098446425cc0a8a0f6716fdd.doc (31.00 KB)

 

 

附件2.doc
文件类型: .doc 6a6547372493cf1f586a43511574050c.doc (29.50 KB)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
2012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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