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人教教育便函〔2013〕194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认真做好“十二五”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按照《医药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中医药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部署,经研究,我司决定采用会审和函审等形式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二五”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规划进行专家审核。纳入会审的重点学科建设规划答辩会将于2013年9月下旬在北京召开。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3年9月24日—26日。具体答辩学科及答辩时间见附件。 二、会议地点 北京国二招宾馆迎宾楼5楼5号会议室、6楼6号会议室(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6号。联系电话:010—66186688)。 三、会议内容 1.学科带头人对学科建设规划书内容进行汇报,汇报时间每个学科10分钟(采用PPT形式)。 2.学科带头人对现场专家提出的质询进行答辩(附件中“学科名称”后标“*”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专家委员会中医药学科建设规划指导目录(暂行)》目录外学科,其答辩时间为每个15分钟,“学科名称”后未标“*”的学科答辩时间为每个10分钟)。 四、参会人员 附件中所列的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点学科带头人。请相关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按通知要求通知本地区学科带头人参加答辩,具体事宜可登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http://www.satcm.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五、其它事宜 1.请附件中各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点学科带头人按答辩时间安排,提前半天将PPT电子稿交给会务组,并提前30分钟到达会场。 2.未纳入此次答辩的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二五”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点,我司将通过函审形式对其建设规划进行审核,审核意见另行通知。 3.请参加答辩的重点学科建设点于9月18日前将会议回执传真至我司综合协调处。 联系人:司建平 贾云飞 汪 莹 电 话:(010)59957648 59957645 传 真:(010)59957648
附件:1.参加答辩学科及学科带头人名单 2.第一组答辩学科及时间安排 3.第二组答辩学科及时间安排 4. 会议回执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201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