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人教教育便函〔2014〕18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中医科学院: 为培养高层次中医临床人才, 自2003年起我局启动了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至今已连续开展3批。为掌握项目的实施成效,建立健全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数据库,展示研修成果,宣传和发挥研修学员的作用,同时方便各地做好相关的管理、服务工作。根据局领导要求,拟对第1-3批研修项目的研修学员现状开展调查,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应高度重视本次调查工作,利用开展调查工作的机会,建立本省(区、市)研修学员的数据库,并通过各种方式加强与研修学员的交流沟通,为其成才提供必要的条件。 二、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认真组织本省(区、市)第1-3批研修学员填写《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研修学员现状调查表》(附件1)、《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研修学员信息采集表》(附件2)。 三、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填写《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研修学员现状调查数据统计表》(附件3)。 四、请将上述表格于9月10日前报送我司师承继教处,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scjjc@satcm.gov.cn。 五、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我司师承继教处联系。 联系人:朱玉辉 曾兴水 电话(传真):010—59957647 邮箱:scjjc@satcm.gov.cn
附件: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2014年8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