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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中药资源管理人才研修班的通知
时间:2015-01-15 00:00:00

国中医药人教人事便函﹝201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中医科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大力推进和促进中药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建设中药资源研究与生产相结合的国家平台,我局拟举办中药资源管理人才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建立并完善中药资源普查队伍,培养一批掌握中药资源专业知识和实验技能,熟悉本学科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一定的实践技术能力和科研素质,能胜任中药资源相关的生产、科研等工作的高层次人才。
    二、招生对象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人员。
    三、学习内容
    课程体系分为公共课、基础课、专业课、选修课、学术活动与课外实践五个教学单元。学习内容面向中药资源普查队伍建设,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升学员把握学科发展趋势和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能力,为    中药资源相关生产、科研等工作提供人才支撑。
    四、学习时间
    2015年3月开学,学习时间为一年,每两月集中授课一次,每次两周,总计授课时间596学时,课外实践另行安排。
    五、学习地点
    中国中医科学院。
    六、学习费用
    该班免收学费。交通费及食宿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销。
    七、考核评估
    (一)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负责教学和考核工作。
    (二)考核合格人员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中国中医科学院颁发结业证书,并授予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学分。
    (三)研修班课程纳入中国中医科学院、天津中医药大学学位课程体系。完成相应课程,符合国家学位要求者,可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中药学专业硕士学位(学术学位)或中药学硕士专业学位。
    八、报名要求
    (一)报名人员应为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岗位业务骨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二)报名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能够按时参加集中授课,保证学习时间。
    (三)请按照通知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好本地区、本单位的推荐报名工作(名额分配见附件1),于2015年2月15日前将学员推荐登记表(附件2)及汇总表(附件3)(可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至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录取及报到事宜另行通知。
    联 系 人:齐歌 李楠 赵家有
    联系电话:010—64057269(兼传真)
    电子邮箱:zy64057269@126.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南小街16号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100700)
    网 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www.satcm.gov.cn 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www.yyycm.com

名额分配表.xlsx
文件类型: .xlsx bd5266bac606030b26e20dc1d03223b8.xlsx (9.91 KB)
学员登记表、推荐汇总表.doc
文件类型: .doc 00b83e0fd52117ce62f3a02fb5b4edd9.doc (42.00 KB)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 
2015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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