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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填报2015年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任务书的通知
时间:2015-12-16 00:00:00

国中医药人教教育便函〔2015〕2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局: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办人教发〔2015〕25号)要求,我司组织开展了2015年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为进一步明确建设任务,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将组织开展《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任务书》(简称《任务书》,附件)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书》是开展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和评估的依据,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组织项目依托单位做好《任务书》的填报工作。
    二、各项目依托单位要根据《2015年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工作室的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建设任务,制定具体的建设措施,明确责任人,合理安排预算,填写《任务书》(一式3份),于12月31日前报送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
    三、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对《任务书》进行审核并盖章,于2016年1月15日前报我司,电子版发至邮箱scjjc@satcm.gov.cn
    四、《任务书》电子版可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府网站(www.satcm.gov.cn)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师承继教处
    联 系 人:邹来勇 曾兴水
    联系电话:010—59957647
    电子邮箱:scjjc@satcm.gov.cn
    邮 编:100027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

附件: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任务书.docx
文件类型: .docx 3c7aeac7072473cf46752322f4261f55.docx (27.60 KB)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
201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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