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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公告
时间:2024-02-02 15:36:52

  根据工作需要,2024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公开招聘3名京内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为局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承担机关委托的相关工作。

  二、招聘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北京市户口;

  (二)品行端正,遵守国家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沟通协调能力,热爱中医药事业;

  (五)身心健康,胜任岗位要求;

  (六)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和留学归国人员),须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七)年龄不超过27周岁(1997年1月1日后出生);

  (八)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

  岗位信息详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2024年应届毕业生请将应聘登记表(见附件2)连同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获奖证书、大学起各学习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材料扫描件压缩后一并发送至邮箱:fwzxrsc@natcm.gov.cn,邮件标题以“应聘岗位+姓名+毕业院校”为题。每名毕业生仅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15日24时止,以收到邮件日期为考生报名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机关服务中心人事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所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应聘人员均进入笔试,考试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经机关服务中心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可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成绩为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过线的考生按成绩高低排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实际人数达不到比例,按笔试成绩过线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成绩为百分制,80分为合格线,过线的考生按成绩高低排序后进入综合成绩排名。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考察。各岗位分别按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考察主要以查阅人事档案、谈话了解情况等方式进行,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人事处组织应聘人员集中到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

  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或经考察不宜聘用等原因出现的空额,可从同一岗位面试人员中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需公示。

  (五)公示。根据考察及体检情况,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限。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

  (二)我中心将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录用等相关信息,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未通过资格审核及未通过考试人员不再逐一通知。

  (三)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将严格按照我中心公开招聘工作方案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10—59957751

  (四)应聘者自提交《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应聘登记表》之日起,应保持电话联络畅通,因联系不畅造成无法聘用的,后果自负。

  六、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单位纪检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各项纪律规定,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10—59957801

  邮 箱:fwzxrsc@natcm.gov.cn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

  邮 编:100027

  附件: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2.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应聘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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