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中医药行业职称评审工作具有较为科学、规范、统一的标准条件,推动建立与社会市场经济体制相配套的、具有竞争激励机制的、科学的职称管理体制,逐步建立政府宏观管理、分类指导、社会公正、科学评价、单位自主聘任、使用人才的职称管理体系,我司组织制订了《中医临床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初稿)》(以下简称《条件》)。
为了更好的发挥本《条件》在职称评审中的作用,了解区县级中医院管理人员对本《条件》的意见,我司于6月14日上午9:00,在局七层会议室召开征求意见会。与会代表主要是来自我市14家区县级中医院的院长或主管业务院长,大家对《条件》进行了热烈讨论,为《条件》的进一步完善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