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教函〔2008〕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中医科学院: 为做好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加快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的培养,我司组织制订了《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和《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培训大纲(征求意见稿)》。 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培养对象的遴选要求不变;培养内容中强调了中医经典理论学习要以自学为主、集中脱产学习为辅,临床实践不仅要在原单位保证临床时间、还要到我局的重点学科和专科,名师指导要拜3名以上名师;要求研修学员保证160个工作日参加集中授课、临床实践和跟师学习;研修结束时提交90份反映研修成果的中医临床医案,提交全面总结研修计划执行情况和着重反映本人学术思想、临床经验的结业论文。 现将这两个文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中医临床人才培养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研究,并于3月5日前将意见反馈给我司教育处。
联 系 人:赵 明 周景玉 联系电话:010—65914972 65914969 传 真:010—65914969 附件:1、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实施方案 2、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培训大纲
二○○八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