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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表彰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的决定
时间:2017-01-09 00:00:00

国中医药人教发﹝2016﹞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委、局)、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中医科学院:
    自1956年国务院批准成立首批中医学院以来,中医药高等教育得到持续快速发展,中医药院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中医药人才逐步充实到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及对外交流与合作等各领域,为国家中医药事业发展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2016年是新中国中医药高等教育60年。60年来,中医药高等教育领域涌现出一大批奋斗在教学一线的优秀教师。他们治学严谨,学风端正,勤于实践,敢于创新,支撑保障着中医药高等教育发展。为表彰他们的突出贡献,激励广大教师潜心教学、精心育人、追求卓越,促进中医药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与人才培养质量的不断提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决定,授予丁樱等60位同志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荣誉称号。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为中医药教育事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全国中医药高等学校广大教师要以受表彰的同志为榜样,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要求,树立和弘扬敬业奉献、严谨笃学、立德树人的师德师风与大医精诚的医德医风,保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积极推进中医药教育教学改革,为推动中医药事业振兴发展,为服务健康中国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附件: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名单.docx
文件类型: .docx ba40319e4b820717b144b3ed6002986e.docx (15.31 KB)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教育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6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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