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办发〔2009〕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局机关各部门,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9〕17号)和我局工作实际,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组成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卫生部副部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王国强 副组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 李大宁 成 员: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王志勇 人事教育司司长 姜在旸 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司长 闫树江 医政司司长 许志仁 直属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 杨 锐 直属机关纪委副书记 王先锋 中国中医科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仇芙林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兼) 李大宁 副主任:医政司副司长 查德忠 直属机关纪委副书记 王先锋 成 员:办公室综合处处长 陈 伟 人事教育司人事处处长 张为佳 政策法规与监督司监督处主任科员 张峘宇 医政司一处处长 刘文武 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 陈梦生 中国中医科学院纪检监察处处长 段 玲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直属机关纪委。 以上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如有变动,由新任相应职务人员自行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二○○九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