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政策文件  
邮箱 微信
 
 
  (政策文件)  
首页   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关于我们
 
 
政策文件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机关党委 > 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1-04-11 00:00:00

国中医药机党组〔2011〕5号


关于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
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直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局机关各支部:
    为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根据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卫生部直属机关党委的工作部署,局直属机关党委决定在“七一”前夕,评选表彰局直属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以下简称“两优一先”评选活动),同时推荐评选卫生部直属机关“两优一先”(先进基层党组织6名、优秀党员5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2名)和中央国家机关“两优一先”(三项各1名)。局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单位实际,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基础上,认真组织推荐、评选。现将评选表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比例
    (一)评选范围
    党的组织关系隶属于局直属机关党委的基层组织(党委、总支、支部)、共产党员和从事党务工作的专、兼职工作者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表彰的原则比例
    评选表彰的比例原则,按照优秀共产党员为党员总数的五十分之一,优秀党务工作者为党员总数的二百分之一,先进基层党组织为支部总数的十五分之一。根据2010年局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党组织设置情况及党员总数,提出分配名额。
    (三)评选奖项设置和数量
    局直属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10个;
    局直属机关优秀共产党员60名;
    局直属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15名。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
    1、有好的领导班子。注重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注重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班子健全、团结,切实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切实承担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领导班子带头发挥表率作用;思想解放,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团结党员干部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贡献力量,得到党员和群众的拥护,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群众满意率高。
    2、有好的党员队伍。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和监督,党员整体素质较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党员教育内容充实,形式多样,注重创新,力求实效;按照《党章》和发展党员的规定,坚持经常性的、按计划发展党员,措施得力,成效明显。
    3、有好的党建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积极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注重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实际探索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党内制度健全,民主氛围好,落实措施得力,党建工作成绩突出。
    4、有好的工作局面。积极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工作深入细致,形成了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能够做到党建工作与各项工作统筹兼顾,有机结合,相互促进,高质量地完成各项任务,形成了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5、有好的群众反响。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6、本次评选只评选先进党支部,不评选先进党委、党总支部。党支部成立满2年。
    (二)优秀共产党员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在学习、工作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2、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
    3、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刻苦钻研业务,勇于开拓创新,在本职岗位做出突出成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发挥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4、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能够团结同志、助人为乐,具有较高的群众威望。
    5、在参与医改及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成绩突出;在重大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治中冲锋在前,不怕牺牲,作出突出贡献。
    6、在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满3年以上的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7、副厅局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本次评选推荐人选。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1、刻苦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党员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党务工作,积极钻研党建理论,熟悉党建业务,能根据新时期党建工作的新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效率显著。
    3、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遵纪守法,廉洁勤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善于团结同志,同党员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积极有效地做好党的组织工作和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5、在遇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号召广大党组织和党员冲锋在前,勇往直前,认真履职,作出积极贡献。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立足岗位、投身医改、敬业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工作实绩突出。
    6、符合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从事专职党务工作时间满2年、兼职党务工作满3年。
    三、评选表彰办法
    1、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基础上,结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召开党的组织生活会,严格按照评选条件,优中选优,提出推荐评选对象,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征求意见。
    2、“两优一先”评选活动的推荐工作由局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统一组织。推荐评选对象由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审定,形成简要推荐评选情况报告,报送局直属机关党委。
    3、根据各部门各单位推荐先进个人(集体)的事迹材料,召开局直属机关党委全委扩大会议评选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机关先进基层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4、对拟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机关和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进行公示。
    5、“七一”前夕召开表彰大会。
    四、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开展“两优一先”评选活动作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正、有序开展。要积极吸收群众参与、带动群众参加,努力形成党内带党外、党建带全局的良好氛围。
    2、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要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评选,严格把关。要把“两优一先”评选活动与推动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结合起来,与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若干意见》结合起来,与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结合起来,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结合起来,确保取得实效。
    3、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各单位要利用单位内网及新闻媒体等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两优一先”评选活动及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先进事迹。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风气,激励广大党员立足岗位,奋发向上,创造新业绩。
    4、确保质量,按时上报。本次“两优一先”评选活动涉及面广,层次较多,请各部门各单位坚持实事求是,保证推荐质量。要真正把卫生部和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评选出来,并于2011年4月11日前,将推荐评选情况报告和候选人(集体)申报表一式4份报至局直属机关党委。继续推荐为卫生部直属机关党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两优一先”人选的,请在申报表备注栏中注明。
    为如期完成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两优一先”的推荐评选工作,请各部门各单位将推荐为中央国家机关候选人(集体)的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一式4份,一并于4月11日前报送局直属机关党委。
    联 系 人:陈梦生  刘  灿
    联系电话:010-59957730、59957731
    传    真:010-59957732
    电子邮箱:zyyjdb@sohu.com

附件:

附件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机关“两优一先”推荐名额分配表.doc
文件类型: .doc c69b0c8dfc5b748cabaa047b77ca4141.doc (41.00 KB)
附件2.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申报表.doc
文件类型: .doc 99f147a100f81c5df953d89d65a8c0e6.doc (29.00 KB)
附件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机关优秀共产党员申报表.doc
文件类型: .doc f5fd3a87a8b2c1ef9c13ba3850ba666c.doc (33.50 KB)
附件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申报表.doc
文件类型: .doc 76dd94f0a91ea11515c7e9f3cd9079d0.doc (36.00 KB)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机关党委
                        二○一一年四月六日
 

 
 
 
 
  Copyright@2006 www.natcm.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 电话:59957777
版权所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ICP备案:京ICP备16052956号
京公网安备11931045028号  网站标识码:bm73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