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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中医药服务百姓健康推进行动”工作要求的紧急通知
时间:2013-09-26 00:00:00

国中医药群办〔2013〕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开展“中医药服务百姓健康推进行动”(以下简称“推进行动”)是一项深受群众欢迎的、体现中医药特色的民生民心工程,是中医药行业对人民群众的郑重承诺。为全面推进这项工作,发挥中医药行业窗口单位为群众服务的优势,把中医药发展成果转化为服务群众的具体行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9月9日在北京召开了全国“中医药服务百姓健康推进行动”工作(视频)会议,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对开展推进行动进行了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
    为全面实施推进行动,把这一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载体切实实施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教育实践活动带来的变化和成效。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深入学习王国强同志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开展推进行动的重要意义,增强实施推进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提高政治敏锐性,把开展推进行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没有行动起来的地方,要立即行动起来。
    二、全面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服务百姓健康推进行动方案》提出的各项任务要求,特别是针对群众挂号难、看病难、看病贵、看病累等反映强烈的问题,立改立行,采取优化就诊流程,增加挂号窗口、收费窗口、延长门诊时间、开设夜间门诊,增设休息设施等措施,尽最大力量,尽可能方便群众看病就医。要大力开展义诊、到老少边穷地区送医送药、中医药科普和养生保健知识宣传等活动,不断提高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满意度。
    三、强化宣传意识,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合作,创新报道形式,积极宣传各地实施推进行动取得的重要进展和突出成绩,涌现的新做法、新经验、新典型和先进人物、事迹,树立中医药行业的良好形象。
    四、及时总结并上报工作情况。各省(区、市)中医药管理部门及时总结并推广活动中的亮点和经验,不断完善各项政策措施。建立信息周报制度,每周要将推进行动的进展情况上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
(局直属机关党委代章)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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