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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机关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2-29 00:00:00

国中医药机党组〔2016〕10号


各直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局机关各党支部:
    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对于增强党员党性观念和党的组织观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国强同志就局直属机关党费收缴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把党内生活严肃起来,规范起来”。为了严明党的纪律,进一步加强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机关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认识,强化党性观念
    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是党务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党的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党员缴纳党费是每一名党员应尽的义务,是衡量党员是否具有组织观念和党性强弱的一个重要标志。局直属机关各级基层党组织要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强化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自觉性和党员主动按期交纳党费的党性观念。
    二、严格程序标准,按时足额收缴
   (一)严格执行党费收缴标准。局直属机关各级基层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的比例收缴党费,不得随意调整党员个人交纳党费的标准。
   (二)严格规范党费收缴程序。局直属机关各级基层党支部应掌握交纳党费的标准,按照党费收缴管理流程图(见附件1)中的党费上缴流程,及时根据党员工资变动情况,督促党员自觉地按期、按标准交纳党费,不能用工资代扣的办法交纳党费。
   (三)严肃纪律确保收缴时限。党员本人要主动按月足额向党支部或党小组交纳党费。局直属机关各级基层党支部应当每季度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包括每名党员实际交纳党费情况。对长期不参加党支部活动、不按照规定缴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要提出处理意见。
    三、加强检查指导,抓好督促落实
    局直属机关各级党委、党总支要认真抓好党费监督管理制度的落实,定期对所属党支部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局直属机关党委将根据工作安排,每年进行一至两次检查或不定期抽查,加强对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监督,确保局直属机关党费收缴和管理使用工作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附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机关党费收缴管理流程图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机关党委
                        2016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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