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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意见
时间:2010-08-03 00:00:00

    5月28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从现在开始到2011年“七一”前,着重围绕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从2011年7月开始,着重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开展创先争优活动。2012年“七一”前后,结合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统一工作部署,对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表彰。
    《实施意见》明确,各部门各单位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坚持从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实际出发,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为创先争优活动总体目标,努力在促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若干意见》的实践中建功立业。要求各级党组织在牢牢把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这个总主题的同时,坚持从自身实际出发,围绕党组和本部门本单位中心任务设计具体主题,切实把广大党员吸引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
    《实施意见》提出,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创建“五个好”(即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五带头”(即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优秀共产党员。各级党组织在坚持这些创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可以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情况和党员所在岗位特点,进一步明确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具体条件。
    《实施意见》还明确,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创先争优活动总的载体是“积极参与和促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若干意见》,不断增强继承创新能力,努力解决制约中医药发展的关键问题,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中医药服务”。各级党组织可以根据这个总的载体,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紧紧围绕中心任务,坚持便于党员参与、注重取得实效的原则,精心设计适合自身、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具体载体。
    《实施意见》强调,各部门各单位创先争优活动要与正在落实的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任务结合起来,与抓好医院管理年和行业纠风工作结合起来,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学习型组织、服务型机关(单位)、和谐团队“三项建设”结合起来,与“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创建文明机关、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和评选“基层满意公务员”等活动结合起来。
    《实施意见》还要求各级党组织重点做好广泛动员、典型引路、加强宣传、领导点评、群众评议、评选表彰等工作,切实做到落实领导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坚持统筹兼顾,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


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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