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4) 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1月4日 联合转发《关于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的指导意见》
近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局医政司联合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局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北京中医药大学转发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的指导意见》,要求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通知》指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群众观点、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平均、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把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办成群众满意工程的又一重要举措。全行业特别是中医医院务必按照群众路线、群众观念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研究落实。 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原则上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参加评议的人员主要是本地本单位的群众代表。群众评议一般可采取会议的方式进行,由党支部书记通报活动开展情况,党员自我介绍参加活动情况,到会人员分别对党支部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评议。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创新评议方式,确保群众广泛参与,确保每个党支部和党员都接受评议。对基层党支部进行评议的内容,主要包括党支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推动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承诺践诺情况及中医医疗机构改善就诊条件、优化就诊流程、中医药特色优势保持发挥、中医医疗质量提高、具有中医药文化特色的服务和管理、和谐医患关系的构建等;对党员进行评议的内容,主要包括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立足本职履责、联系和服务群众等情况。 评议的结果可以通过召开会议、印发通报等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反馈,并通过公示栏公布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公开。要把群众评议与公开承诺、领导点评、党员主题教育活动相结合,与年度考核、党员民主评议、行风评议、效能建设考核等工作有机衔接,与中医医院管理年和正在开展的“三好一满意”活动等结合起来,与年度民主生活会、工作总结会等结合起来,方式方法要多样化,统筹安排,互相促进。要把评议结果作为2011年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和2012年“七一”创先争优专项表彰的重要依据。针对群众评议反映的问题,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群众反馈,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特别是中医医院高度重视群众评议工作,充分利用这个载体和平台,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改善医患关系,千方百计便民惠民,把受人民群众欢迎的中医药工作干得让人民群众更加满意,尽最大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