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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着力县级中医院龙头建设
时间:2013-07-18 00:00:00

   河北省石家庄市卫生局与市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了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到2015年,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为主体,社会资本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为补充,县(市)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为龙头和支撑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届时,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7%的乡镇卫生院、98%的社区卫生服务站、85%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为保证主要任务的完成,石家庄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了目标承诺书。

  提升工程强调加强县级中医医院龙头建设,完成业务用房扩建和配置基本医疗设备,到2015年,全市16所县级中医医院均达到二级中医医院标准。每个县级中医医院至少拥1个省级重点中医专科或2个市级重点中医专科。97%的乡镇卫生院设置“国医堂”和标准化中医科、中药房,配备中医诊疗设备,建成中医临床科室集中设置、多种中医药方法和手段综合使用、中医药文化氛围浓郁并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

  完善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广泛开展“治未病”服务。在市中医院和有条件的县级中医医院建设预防保健服务中心。以基层医疗机构为主体,全面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重点对65岁以上老年人开展中医体质辨识服务,对0~36个月儿童进行中医调养服务,2013年,健康管理率达到30%以上。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推广中医药服务信息化软件,到2015年,50%的县(市)区实现中医药服务信息化,并有效开展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

  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和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基层中医药人员编制,强化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开展乡村中医药人员规范化培训,完善中医师承教育制度。到2015年,全市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本机构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3%以上。95%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82%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乡村医生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占基层全科医师的比例达到22%,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占基层中医类别医师比例达到55%。

  石家庄市还继续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新农合报销目录,并提高中医药服务在新农合中报销比例。将符合规定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针灸及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在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中,引导群众小病到基层就诊。(任 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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