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4日至27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在北京召开。会议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题,以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为全党共同任务,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释放出进一步加强党的制度建设的明确信号。在十八大以来中央出台或修订的50多部党内法规中,这两个文件的重要性和关键性,既有利于增强抵御风险和拒腐防变能力,也有利于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更为坚实的制度支撑和纪律保证。我通过对党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结合实际工作,主要有以下三点体会: 一、办好中国事情,关键在党。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带领全国人民在实现中国梦的征途上昂扬奋进、一往无前,取得一系列重大成就,从内心早已认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于我们这个人口14亿,党员8800万的国家来说,全党必须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这次全会正式提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作为基层青年党员,必须要有这样的核心意识,方能在生活中时时刻刻严于律己,积极向党,并为群众做好榜样。 二、办好学会事情,关键在党支部。中国共产党执政,是作为唯一的执政党长期执政,容易受到权力的腐蚀。执政党党内的监督显得尤为重要,可以说是各种监督形式中最基本的、第一位的。今年毕业后来到学会工作,进入了学会党支部,感受到我们党支部的活力。支部“正风肃纪”的建设抓得十分严格,与党中央党内监督机制高度契合。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监督不能存在盲区。正如党内监督条例强调的,“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学会党支部经常强调“讲真言,担责任”“拒绝小团体”等原则,时刻提醒我们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四种形态”是党内监督的具体抓手。要转变惯性思维,创新理念思路和方式方法,转变工作作风,真正实现监督执纪问责的日常化,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在我们基层党组织工作中,经常会忽视前两种形态。但是我感受到,学会党支部坚决倡导杜绝遮盖矛盾现象的存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讲真言而不是一团和气。在党支部带领下,从我们每个党员做起,积极主动工作,自觉遵循党内监督制度,久而久之,使之成为常态化。 三、作为青年党员,要探索自我净化之路。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是最重要的标本兼治。在领会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后,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纪律意识,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上来,积极参与到学会党建工作之中,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担当精神,立足岗位,奋发有为,为学会发展、中医药发展贡献青春力量。 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制度笼子,是加强和规范党内监督的基础性法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全面落实党内监督责任并长期坚持,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六中全会研究全面从严治党,从而对“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每一个“全面”进行了部署,使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战略布局臻于成熟。十八届六中全会,不仅将以吹响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冲锋号而载入史册,而且将成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征程上,推进权力反腐转向制度反腐、权力监督转向制度监督、权力治党转向制度治党的重要里程碑。(中华中医药学会 王雯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