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与天津中医药大学就如何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进行座谈,听取意见建议。
通过调研发现,中医药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存在中医药知识产权成果亟待加强国际保护、中药制剂在知识产权保护上存在缺失、中医药行业科研人员的依法维权意识有待提升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天津高院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依照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出台有针对性的司法举措,强化对中药知识产权客体的体系化保护;二是明确中药知识产权侵权认定标准,制裁侵权行为,加大保护力度。三是加强法治宣传和司法服务,走进中医药科研单位,开展知识产权法律讲座,推动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