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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首批建设单位建设成果画册素材的通知
时间:2016-08-02 15:42:48
国中医药国际亚美便函〔2016〕46号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总结第一批国际合作专项的建设成果,提升项目显示度和影响力,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拟组织编辑《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首批建设单位建设成果画册》,现特向各建设单位征集画册的相关素材。
    一、主题内容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启动的首批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项目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情况,包括海外中医药中心、国际标准化、服务贸易、文化传播等四个重点领域共计17个项目。所征集的文字和图片内容要紧紧围绕首批中医药国际合作项目进行选材。
    二、报送时间
    6月10日前报送联络人员名单,6月30日前报送正式文字图片材料。
    三、有关要求
    (一)文字
    1.特色材料(500字以内):要求文字描述要体现国家意志和项目层次,具有代表性。
    2.宣传词(20字以内):要求准确、精练、集中体现项目特色,突出宣传效果。
    (二)图片
    1.内容:照片力求完整清晰,具有史料性、代表性和时代感,能反映项目的内容力求主题鲜明;数据图表能够真实地反映项目实施和所取得的成就。
    2.图片格式:报送图片应为数码无损格式文件,1800×1200像素以上,大小10MB以上。
    3.文字说明:每幅照片须配有标题及20字左右文字说明。
    4.编号排序:按照文件进行项目编号,可按重要性或者时间先后进行排序。
    5.著作版权:图片要为原版照片,严禁弄虚作假。上报图片所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均由部门、各单位提供的图片摄影者或持有者负责。对提供的图片如无注明摄影者或持有者,主办方默认提供者为图片所有者。
    (三)表格
    1.《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情况表》请用中英文填写,联系人填写项目经办联系人。
    2.《图片统计表》填写照片拍摄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名称,上级领导或重要人物的姓名、职务及在图片中的位置,摄影者及其手机号等。
    四、报送方式
    联系人:石姗嫣 金阿宁
    电 话:010-59957716
    传 真:010-59957721
    电子邮箱:shishanyan2015@163.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际合作司亚美多边处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际合作司
2016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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