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办发〔200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规划纲要》,整合国内外中医药国际合作资源,构建中医药国际合作平台,提高合作水平,推进中医药国际化进程,我局决定面向全国遴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际交流合作基地”,建立对外合作网络,形成国际交流合作的骨干力量,为落实政府间等高层次合作项目提供支撑条件。现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际交流合作基地遴选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推荐申报组织工作,推荐数量不超过2个,设有计划单列市的省份可增加1个。请于今年2月 15日之前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际合作司。有关申报表格等可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www.satcm.gov.cn)下载。 联 系 人:王 琼 朱海东 电 话:010—65911269 010—65063322—6511 传 真:010—65930591 地 址:北京朝阳区白家庄东里13号511室 邮 编:100026 电子信箱:satcm2004@yahoo.com.cn
附件: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际交流合作基地遴选方案 2.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际交流合作基地申报表
二○○七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