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函〔2009〕67号
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目前海峡两岸新形势,促进海峡两岸中医药发展与合作,充分发挥海峡西岸经济区先行先试的前沿平台作用,在认真总结前三届海峡两岸中医药发展与合作研讨会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厦门市人民政府决定于2009年5月16日—18日在福建省厦门市共同举办“2009海峡两岸中医药发展与合作研讨会”。此次会议将邀请海峡两岸中医药界部分知名专家、学者及企业界人士,共同就两岸中医药医疗、教育、科研、产业务实合作的前景及具体措施进行广泛深入的探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厦门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台港澳中医药交流合作中心 厦门市卫生局 三、会议主题 加强两岸中医药交流合作共同促进中医药发展 四、会议主要内容 (一)主管部门领导发表主旨演讲; (二)大陆、台湾特邀嘉宾演讲; (三)大陆与台湾企业交流与合作洽谈会; (四)两岸中医药诊治疑难重大疾病研究进展; (五)两岸中医药养生保健民间疗法研究进展及演示。 五、会议时间、地点、费用及联系方式 时 间:2009年5月16日-18日 地 点:福建省厦门市中医医院 会 务 费:800元人民币/人,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联系方式: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台港澳中医药交流合作中心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幸福一村55号 邮政编码:100027 联系电话:010-64160220、64160440 传 真:010-64176014 联 系 人:崔朝阳
福建省厦门市卫生局科教中医处 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同安路2号 邮政编码:361003 联系电话:0592-2057612 传 真:0592-2057613 联 系 人:孙健
附件:1、2009海峡两岸中医药发展与合作研讨会征文通知 2、2009海峡两岸中医药发展与合作研讨会参会回执
二OO九年四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