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台港澳函〔2009〕25号
各有关单位: 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共同举办的“海峡两岸中医药发展大会”将于2009年11月13-15日在北京召开。届时,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相关部委领导及台湾“经济部”、“卫生署”、工业技术研究院等相关团体代表将出席会议。海峡两岸中医药界知名专家、学者及企业界人士,将就中医药科研、教育、产业、文化的务实合作进行深入探讨。同时,在中医药治疗风湿病、骨伤疾病等领域展开学术交流。受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委托,“海峡两岸中医药发展大会”组委会特发以下通知,请各省、市、自治区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及相关单位负责同志2-3人出席会议。 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二、承办单位: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台港澳中医药交流合作中心 中国中医科学院 中华中医药学会 北京中医药大学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厦门海峡中医药合作发展中心 三、协办单位: 天津天士力集团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本溪三药有限公司 江苏苏中药业集团等 四、台湾合办单位: 台湾工业技术研究院 台湾中国医药大学 台湾中药商业同业公会全联会 台湾区制药工业同业公会中药经营委员会 台湾区中药工业同业公会 台湾中华中草药生技发展协会 台湾中医药生技国际发展协会 台湾中国医药研究发展基金会 台湾中医伤科医学会 台湾嘉义县中医药学会 台湾中国台海关系研究发展协会 高雄市中医师公会等 五、大会主题: “加强两岸中医药合作 促进两岸中医药发展” 六、大会目的和意义: 增进两岸中医药界同仁感情,建立互信,搭建交流合作的平台,切实推动两岸中医药务实合作。 七、大会规模: 参加大会人数约800人,其中台湾代表约200人。 八、大会主要内容: (一)回顾两岸中医药交流合作历程及经验,探讨合作机制; (二)交流两岸中医药研究的新成果、新技术、新方法; (三)了解两岸中医药标准化研究的现状与对策,探讨建立两岸中医药标准化研究合作平台; (四)中医药科研、教育、产业合作现状与建议; (五)中医药治疗风湿病、骨伤疾病研究现状与进展; (六)探讨构建两岸中医药信息化共享服务平台; (七)两岸中医药企业推介、展示; (八)中医药合作项目签约; (九)中医药文化交流。 九、大会形式:大会分设3个分会场: (一)中医药科研、教育、产业、文化交流分会场; (二)中医风湿病学术交流分会场; (三)中医骨伤疾病学术交流分会场。 十、大会时间、地点及费用: 报到时间:11月13日 全天报到 会议时间:11月14日-15日 地 点:北京会议中心 会 务 费:800元人民币/人,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十一、组委会联系方式: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台港澳中医药交流合作中心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幸福一村55号 邮政编码:100027 联系电话:010-64160440、64160220 传 真:010-64176014 邮 箱:tgazx@126.com 联 系 人:张博、崔朝阳
附件:1、“海峡两岸中医药发展大会”组委会名单 2、“海峡两岸中医药发展大会”参会回执 3、北京会议中心地址、电话与行车路线图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台港澳事务办公室海峡两岸中医药发展大会组委会
二○○九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