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港澳台便函〔2013〕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2013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精神和《海峡两岸医药卫生合作协议》,继续加强海峡两岸中医药界同仁的交流与合作,作为第五届海峡论坛的配套活动,在认真总结前七届海峡两岸中医药发展与合作研讨会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我局与厦门市人民政府定于2013年6月15日—17日在福建省厦门市共同举办“海峡论坛—2013海峡两岸中医药发展与合作研讨会”。 届时研讨会将邀请海峡两岸中医药界的部分知名专家、学者及企业界人士,共同就两岸中医药医疗、科研、产业务实合作的前景及具体措施进行广泛深入的探讨。同时,研讨会还将组织中医临床实用推广技术、技能及特色手法的演示、交流和台湾足弓实用技术培训班等相关活动,更加务实地推进两岸中医药交流与合作,落实《海峡两岸医药卫生合作协议》相关内容,促进两岸中医药事业的共同发展。 请各有关单位将本通知转发给相关机构和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本次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厦门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台港澳中医药交流合作中心 中国中医科学院 中华中医药学会 中国中医药科技交流中心 厦门市卫生局 福建中医药大学 厦门海峡中医药合作发展中心 三.合作单位: 台湾工业技术研究院生技与医药研究所 台湾中国医药大学 台湾中药商业同业公会全联会 台湾制药工业同业公会 台湾海峡两岸企业交流协会 台湾中国医药研究发展基金会 台湾中华中医药生技国际发展协会 台湾台海关系研究发展协会等 四、研讨会主题: 搭建交流平台,深化务实合作 五、研讨会配套活动: 1.两岸中医美容研讨会 2.两岸中医心理学和睡眠医学研讨会 3.两岸中医临床实用推广技术、技能及特色手法的演示、交流活动 六、研讨会日期、地点及费用: 日 期:2013年6月15日-17日 (15日全天,16日上午报到) 地 点:福建省厦门市佰翔软件园酒店(厦门市软件园观日路1号) 费 用:会务费:800元/人,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联系方式: 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台港澳中医药交流合作中心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幸福一村55号 邮政编码:100027 联系电话:010-64160440、64160220 传 真:010-64176014 联 系 人:张博、崔朝阳 2.福建省厦门市卫生局科教中医处 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同安路2号 邮政编码:361003 联系电话:0592-2057612、2057613 传 真:0592-2057613 联 系 人:余国珍 黄木林
附件:1.2013海峡两岸中医药发展与合作研讨会征文通知 2.2013海峡两岸中医药发展与合作研讨会参会回执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港澳台办公室2013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