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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中国传统医药文化 为人类健康服务
时间:2006-10-17 00:00:00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确定的法律概念。为了解决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经过反复研究和科学论证,提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以及相应的保护措施,得到了世界大多数国家的积极响应。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指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所蕴含的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是维护我国文化身份和文化主权的基本依据。” [2006]18号国务院文件公布了518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中国传统医药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具有特色的重要部分。中国传统医药不仅得到了中华各族人民世世代代尊重、热爱并延续, 而且已传播到世界许多个国家和地区,成为服务于全人类生命健康的宝贵资源。
    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党和政府的关心和领导下,传统医药在中国一直得到很快发展。特别是步入新世纪以来,中医药事业发展速度更加迅速。中医药所具有的独特优势,已越来越得到世界的公认,中医药治疗SARS和AIDS所显示出的潜力为世人瞩目,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机构都对中医药的发展表示关注和支持。事实上,中医药这个伟大宝库里的许多内容,已成为现代科学发展创新的源泉,其现实价值日益凸现。
    将中国传统医药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现了一种文明对话的精神,有利于推进对中国传统医药的尊重和保护。中国传统医药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过程也是一个传播和发展的过程。通过“申报”,可以让民众充分认识中国传统医药的价值,并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传播并提高对中国传统医药的认识。体现以保护促发展,通过继承求创新的理念和思路。中医药首先是作为医学而存在,要治病救人,就要与时俱进,不断发展提高。对中医药予以合理适当的保护,将为中医药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通过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可以尽快将中医药纳入法制保护的轨道,推动中医药保护与管理的制度建设。
    作为申遗工作的第一步,我国传统医药申报“国家级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2006年国务院国发[2006]18号国务院文件批准了文化部申报的518项名录,传统医药9项,其中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申报了中医生命与疾病认知方法、中医诊法、中药炮制技术、中医传统制剂方法、针灸、正骨疗法、同仁堂中医药文化7项,基本上涵盖了中医理论和实践知识,尤其是创新性地提出并成功申报了“中医对生命与疾病认知方法”项目,囊括了中医的基本理论,充分显示了我国政府对于中医药的保护意识。同时通过申报工作,提高了传统医药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和认识,在国际国内产生了较大的反响,广泛引起各级行政部门、学术界、媒体和海外的广泛关注。
    目前,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和国内第二批名录的申报工作正在积极进行,我局将进一步开展对中国传统医药文化遗产的普查工作,制定保护规划,明确保护范围,提出保护措施。并积极做好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准备。
    保护和传承中医药,不仅是弘扬民族文化、服务人类生命健康的需求,而且是维护世界文化多样性和创造性,促进人类共同发展的需求;同时,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需求。让我们团结起来,为中医药的传承和发展携手共进!(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申遗”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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