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实施《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中长期规划纲要(2011-2020)》和《商务部等十四部门关于促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的若干意见》,贯彻落实国家领导人指示精神和对外承诺,进一步加强宏观指导,科学研判国际国内形势,统筹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探讨可行的海外中医药中心发展战略和模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2012年5月4日在北京召开了“中医药海外发展战略研讨会”。卫生部副部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会议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于文明主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各司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部分省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部分中医药医疗、教育、科研机构、行业组织和中药企业代表及部分国家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等70余人出席了会议。 中国工程院院士张伯礼、石学敏、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局长赵静、上海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主任郑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校长匡海学、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秘书长李振吉等与会代表对当前中医药海外发展所面临的形势进行深刻研判,对所存在问题和困难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提出了很多有益的意见和建议。会议认为,开展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目前还面临着一定的困难和挑战。一是中外文化差异和外国对中医药科学理论的不接受,导致在海外办医、办学起步困难;二是当地政治因素和我国国内卫生突发事件对在海外所办机构影响很大;三是中医药医疗服务和产品品牌的打造需时很长;四是中高端并且精通外语的中医药医疗、师资人才匮乏;五是中医药国际术语翻译、机构设置、人员准入、药品质量等标准缺失,导致海外中医药机构和个人水平良莠不齐,跨语言的学术交流尚不能全面顺利进行等。 王国强在会上指出,在中医药融入国际主流医学体系的关键时期,我们必须处理好几大关系。一是要处理好“立足国内”和“走向国际”的关系,中医药走向国际要立足于并服务于国内发展,国内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是中医药健康有序走向世界的扎实基础。二是要处理好“竞争”和“合作”的关系,要改变“非敌即友”的思维定式,以“竞争中合作,合作中竞争”的多元模式,实现互利共赢。三是要处理好“引领者”和“学习者”的关系,要虚心学习国际经验,依靠中医药事业发展和对国际规则的尊重与把握,引领并推进中医药国际化工作。四是要处理好“哲学思维”和“循证医学”的关系,要在科研领域探索与现代医学对接的有效途径,阐述和弘扬中医药的安全、质量和疗效,使循证医学研究为中医药哲学思维和医学理论的国际传播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他强调,中医药海外发展战略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做好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首先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要正确理解、科学运用“中医药国际化”概念,把中医药“走出去”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考虑,做好顶层设计。人类的文明成果由人类共享,不管是哪个国家发明的,只要对人类健康有益的,都应该走向世界,都应该服务人类。中医药国际化要稳步推进,不能急功近利,要适应对象国的需要,不能一厢情愿。我们既要有远大目标,又要讲究节奏,分清步骤,不要引起外界误解。要总结和建立科学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模式,并且最终要以中医药的突出疗效来说明问题。 第二,我国自身中医药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是中医药走向世界的前提和基础。要坚持“先内后外,以内促外,以外强内”的原则。国外中医药发展已经对国内事业产生倒逼机制。反之,国内中医药事业的发展也吸引外国引进和使用中医药,从而对外国尽快改善当地中医药发展环境等问题产生倒逼机制。我们要优先完成国内中医药发展任务,为中医药国际发展创造条件。要把已有的文件研究好,已有的政策研究透,充分运用文件和政策,通过设立重大项目支撑中医药国际发展,并突破发展中的难点。 第三,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不能只考虑本部门的利益和职能,而应该站在中医药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站在国家战略的高度,凡是有利于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都应该热情支持。要坚持“整体思维,系统运行,六位一体,统筹兼顾,三观互动,科学发展”的理念,积极协调其他部门和机构,并坚持“先内后外、先文后理、先药后医、先点后面、先易后难、先民后‘官’” 的工作方针,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机制,把对民族有意义的、对中医药发展有意义的、对老百姓有意义的、对造福人类有意义的事情办好。 会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学国际交流中心、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附属针灸医院、山西中医学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宝中堂、同仁堂集团、天士力集团、成都地奥药业有限公司等11家单位代表向会议汇报了本单位开展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总体情况,交流了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