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中医药服务贸易,需要国务院多个部门充分发挥中医药部际协调会议服务贸易小组协调机制的作用,积极制定有关配套措施,共同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配合商务部和其它相关部门,同时,坚持整体思维、系统运行、三观互动、科学发展,做好行业协调管理,并在近期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积极采取措施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中医对外医疗合作,全面推进多层次中医药国际教育合作,深入开展高水平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推进中医药国际标准化建设,推动中医药文化国际传播。二是继续深入研究中医药服务贸易的发展战略、模式、体制与机制、促进体系等问题。三是推动设立中医药服务贸易促进专项,开展中医药服务贸易示范机构建设、人才培养和标准制定等工作。四是积极支持商务部和北京市办好“中国(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做好“中医药专题”板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