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0日,第二次中马传统医学双边工作会谈在马亚西亚吉隆坡召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闫树江与马亚西亚卫生部卫生总监诺尔•希沙姆•阿卜杜拉进行了会谈,双方就共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马来西亚政府关于传统医学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深入开展传统医学合作达成了系列共识。 马亚西亚卫生部卫生总监诺尔•希沙姆•阿卜杜拉首先回顾了第一次双边工作会谈后中马在传统医学领域开展的合作情况,对中方给予马方的支持表示感谢,同时介绍了马来西亚传统与辅助医药发展的概况,表示马方传统与辅助医学法令已经在2016年8月1日起生效,希望在实施过程中得到中方的协助与支持,同时建议落实具体的合作项目。 闫树江首先感谢马来西亚卫生部的热情接待。他表示,中马双方共同推进落实谅解备忘录,尤其是第一次中马传统医学双边工作会谈以来取得了很多成绩;中方对马方已经实施的传统与辅助医学法令表示赞赏,建议马方政府在执行法令过程中多听取中医师的声音,充分发挥中医组织的作用,让法令真正起到规范医师执业行为的作用;中国政府将继续积极支持中马在传统医学领域开展合作,欢迎马方参与中医药“一带一路”规划项目建设,共同造福两国人民福祉。 经过会谈,双方同意将继续加强合作,共同贯彻世界卫生组织的传统医学决议,落实好《传统医学战略:2014-2023》;马方支持在中国—东盟平台下开展传统医学领域合作,积极参加中国—东盟传统医药高峰论坛;中方继续支持马方开展中医药政策法规培训、中医师资格认证和针麻师培训等工作;双方将探索在传统医药健康旅游等新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进一步细化和落实具体合作内容。 据悉,2011年11月,中马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马来西亚政府关于传统医学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后,双方一直保持着紧密合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积极协调国内有关中医药机构与马来西亚开展交流与合作,两国中医药医疗、教育、科研、产业等领域取得可喜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