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医药管理局:
为推进《中药材产业扶贫行动计划(2017-2020年)》实施,摸清贫困地区中药材产业扶贫基础情况,我司决定开展中药材产业扶贫情况基线调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一)摸清14个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及832个贫困县贫困情况及中药材产业发展现状。
(二)了解贫困地区中药材产业扶贫需求。
二、调查内容
(一)贫困县基本情况
(二)贫困县贫困人口情况
(三)贫困地区中药材产业现状
(四)贫困地区中药材产业扶贫工作的需求
(五)贫困地区可为中药材产业扶贫工作提供的支持
三、填报方式
(一)本次基线调查结果,将作为我局与相关部门制定扶持政策的重要依据,各有关省中医药局组织本省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的县(市)、贫困县中医药管理部门,协调本县有关单位,以县级为单位认真填报调查表。
(二)请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的县(市)、贫困县负责中药材生产的部门会同县(市)扶贫办于2018年2月10日前登录gcs.satcm.gov.cn或www.nrc.ac.cn,在线填报相关调查表格,对填报数据真实性负责。请各省中医药管理局会同省级中药原料质量监测和技术服务中心、农业部现代农业产业综合试验站做好指导、审核工作。
(三)中国中医科学院承担本次基线调查业务指导工作。
(四)联系人:
中医药局规财司 孙晓明、骆征洋 010-59957663
中国中医科学院 张小波、李 梦 010-56296970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划财务司
2017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