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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污水处理站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时间:2021-10-26 15:43:55
国中医药规财函〔2021〕213号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

  你院《关于上报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污水处理站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请示》(京中东方外〔2021〕2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后、由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的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污水处理站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

  二、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芳星园一区6号东方医院方庄院区院内。

  三、主要建设内容为污水站改造,包括现有功能池体及设备间改造,新建好氧+MBR(膜生物反应器)池、污泥池,污水处理设备重新选型配置,升级处理工艺,增设尾气除臭设备,更新控制系统等,改造区域面积约240平方米。项目估算总投资893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550万元、医院自筹343万元,正式下达投资以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为准。如下达投资不足,由项目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四、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为项目建设单位,刘金民同志为项目责任人。请按照国家基本建设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及其他相关工作,抓紧组织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和概算方案,报我局审批。

  特此批复。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1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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