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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8年中央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时间:2018-04-13 11:26:31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国务院关于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的通知》(国发〔2018〕7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9〕17号),我局职责如下:
    (一)拟订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战略、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起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草案,参与国家重大中医药项目的规划和组织实施。
    (二)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的监督管理责任。规划、指导和协调中医医疗、科研机构的结构布局及其运行机制的改革。拟订各类中医医疗、保健等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监督和协调医疗、研究机构的中西医结合工作,拟订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
    (四)负责指导民族医药的理论、医术、药物的发掘、整理、总结和提高工作,拟订民族医医疗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
    (五)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参与制定中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医药的扶持政策,参与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
    (六)组织拟订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和相关人才培训工作,参与指导中医药教育教学改革,参与拟订各级各类中医药教育发展规划。
    (七)拟订和组织实施中医药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规划,指导中医药科研条件和能力建设,管理国家重点中医药科研项目,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
    (八)承担保护濒临消亡的中医诊疗技术和中药生产加工技术的责任,组织开展对中医古籍的整理研究和中医药文化的继承发展,提出保护中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建议,推动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普及。
    (九)组织开展中医药国际推广、应用和传播工作,开展中医药国际交流合作和与港澳台的中医药合作。
    (十)承办国务院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本级  一级预算单位
2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离退休干部办公室  二级预算单位
3
中国中医科学院本部  二级预算单位
4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  三级预算单位
5
中国中医科学院针灸研究所  三级预算单位
6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临床基础医学研究所  三级预算单位
7
中国中医科学院基础理论研究所  三级预算单位
8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信息研究所  三级预算单位
9
中国中医科学院医学实验中心  三级预算单位
10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医史文献研究所  三级预算单位
11
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  三级预算单位
12
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  三级预算单位
13
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  三级预算单位
14
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部  三级预算单位
15
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  三级预算单位
16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  二级预算单位
17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  二级预算单位
18
中华中医药学会  二级预算单位
19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  二级预算单位
20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  二级预算单位
21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国际交流中心  二级预算单位
22
中国中医药科技开发交流中心  二级预算单位
23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台港澳中医药交流合作中心  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部门公开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xls
7810e4fd42a9dc1f03864fa9774ccf31.xls (22.50 KB)
部门公开表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xls
234fffa85d003020a0c59096e876320d.xls (34.50 KB)
部门公开表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xls
d4dc22139363abc47a022a7a3591eb16.xls (26.00 KB)
部门公开表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xls
7e27e1186f9b9e613e4569b0ee96dfe0.xls (23.50 KB)
部门公开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xls
82f763f2f7e0ecfe699442a85227ae3c.xls (21.50 KB)
部门公开表6:部门收支总表.xls
f7bcbf88873161c9658b004521e8abd3.xls (22.50 KB)
部门公开表7:部门收入总表.xls
6f5e309b7bc54c744fbd292a31fa0fc3.xls (30.00 KB)
部门公开表8:部门支出总表.xls
b94e6bfddda1196717cdfb3210cc7cde.xls (27.50 KB)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公共预算收支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157896.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330.07万元,上年结转23566.01万元。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预算157896.08万元。其中,外交支出891.6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53683.05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29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13.8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4438.57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27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309.00万元。
    二、2018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的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134330.07万元,占2018年收入1018661.49万元的13.19%。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比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减少7562.87万元,减少5.33%,主要是:
    1.外交支出(类)国际组织(款)2018年年初预算数864.00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210.00万元,增加32.11%。具体情况如下:
    (1)国际组织会费(项)2018年年初预算数14.00万元,与2017年执行数持平。
    (2)国际组织捐赠(项)2018年年初预算数850.00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210.00万元,增加32.81%。主要是实施《中医药“一带一路”发展规划(2016-2020)》(国中医药国际发〔2016〕44号),增加向世界卫生组织(WHO)捐款。
    2.外交支出(类)其他外交支出(款)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0,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155.00万元,减少100.00%。具体情况如下:
    其他外交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0,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155.00万元,减少100.00%。主要是2017年安排亚洲区域合作专项资金,2018年无此项目。
    3.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36623.30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5150.04万元,减少12.33%。具体情况如下:
    (1)机构运行(项)2018年年初预算数20586.77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55.89万元,减少0.27%。
    (2)社会公益研究(项)2018年年初预算数14103.38 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5262.00万元,减少27.17%。主要是2018年行业专项预算减少。
    (3)其他应用研究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数1933.15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167.85万元,增加9.51%。主要是培养人数增加和补助标准提高,2018年研究生培养补助经费预算增加。
    4.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1375.00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180万元,增加1.61%。具体情况如下:
    科技条件专项(项)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1375.00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180万元,增加1.61%。
    5.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200.00万元,与2017年执行数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200.00万元,与2017年执行数持平。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090.00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109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文化创作与保护(项)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090.00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1090.00万元。主要是2018年新增中华医藏等项目。
    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200.00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1000.00万元,增加500.00%。具体情况如下:
    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200.00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1000.00万元,增加500.00%。主要是2018年新增中华古代名医名著研究集成数据服务平台等项目。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3397.37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1409.20万元,减少9.52%。具体情况如下: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949.13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87.21万元,减少8.42%。主要是部分经费需要结合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进展情况统筹安排。
    (2)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2400.03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1320.45万元,减少9.62%。主要是部分经费需要结合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进展情况统筹安排。
    (3)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48.21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1.54万元,减少3.10%。。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2018年年初预算数2975.10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310.76万元,增加11.66%。具体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项)2018年年初预算数2082.11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173.61万元,增加9.10%。主要是部分原通过项目支出列支的日常履职经费转列公用经费。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年初预算数838.15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137.15万元,增加19.56%。主要是2017年机动经费因调剂到其他科目使用,2017年执行数不含机动经费。
    (3)机关服务(项)2018年年初预算数54.84万元,与2017年执行数持平。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2018年年初预算数32371.14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550万元,增加1.73%。具体情况如下:
    中医(民族)医院(项)2018年年初预算数32371.14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550万元,增加1.73%。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中医药(款)2018年年初预算数23119.16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3934.39万元,减少14.54%。具体情况如下:
    (1)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2018年年初预算数13103.64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2687.61万元,增加25.80%。主要是实施《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中医药“一带一路”发展规划(2016-2020)》(国中医药国际发〔2016〕44号),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预算额度增加。
    (2)其他中医药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数10015.52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6622.00万元,减少39.80%。主要是根据项目整体安排,2018年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和第四次全国中医药资源普查项目预算减少。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制造业(款)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0,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270万元,减少100.00%。具体情况如下:
     其他制造业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0,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270万元,减少100.00%。主要是2018年减少一次性项目支出。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款)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0,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1000万元,减少100.00%。具体情况如下:
     中药材扶持资金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0,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1000万元,减少100.00%。主要是2018年减少中国中医科学院质量标准库项目——常用中药材、中药饮片及中成药标准实物库和基因库等一次性项目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2018年年初预算数11115.00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1015万元,增长10.05%。具体情况如下:
    (1)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年初预算数5550.00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600.00万元,增加12.12%。主要是2018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增加。
    (2)提租补贴(项)2018年年初预算数915.00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65万元,增加7.65%。主要是职工晋职晋档,提租补贴预算增加。
    (3)购房补贴(项)2018年年初预算数4650.00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350.00万元,增加8.14%。主要是2018年符合国家房改政策规定应发放购房补贴的职工人数增加。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5462.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9334.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128.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四、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600.35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46.37万元,增加32.24%。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400.0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60.00万元,增加66.67%。主要是实施《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中医药“一带一路”发展规划(2016-2020)》(国中医药国际发〔2016〕44号),中医药国际交流工作任务量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3.08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
    公务接待费77.27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3.63万元,减少14.99%。主要是根据厉行节约原则,调减公务接待费预算额度。
    五、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2018年部门收入总预算1018661.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330.07万元,事业收入833958.32万元,其他收入25020.09万元,上年结转23566.01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787.00万元。
    2018年部门支出总预算1018661.49万元。其中,外交支出891.6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83152.36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29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704.7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81674.52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27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558.64万元,结转下年119.56万元。
    七、2018年部门收入情况的说明
    2018年公共预算收入1018661.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330.07万元,占13.19%;事业收入833958.32万元,占81.87%;其他收入25020.09万元,占2.46%;上年结转23566.01万元,占2.31%;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787.00万元,占0.18%。
    八、2018年部门支出情况的说明
    2018年公共预算本年支出1018541.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7688.08万元,占90.10%;项目支出100853.8万元,占9.90%。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64.33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85万元,增长36.57%。主要是原项目支出中的日常基本履职支出转列日常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9161.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1128.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8048.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985.1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1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有车辆12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1辆、一般公务用车11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其他用车5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65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332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1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2辆、其他用车1辆。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4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64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所有项目都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拨款78867.50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10个,涉及财政拨款12931.75万元。2018年纳入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的单位6个,涉及财政拨款45030.14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支出科目
    (一)外交支出(类):反映政府外交事务支出。
    国际组织(款):反映向国际组织缴纳的会费、捐款、联合国维和摊款以及股本金、基金等支出。
    国际组织会费(项):反映我国政府批准参加国际组织,按国际组织规定缴纳的会费。
    国际组织捐赠(项):反映以我国政府名义,向国际组织的认捐、救灾、馈赠等支出。
    其他外交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外交方面的支出。
    其他外交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外交方面的支出。
    (二)科学技术支出(类):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预算中主要涉及应用研究、科技条件与服务、其他科学技术支出等。
    应用研究(款):反映在基础研究成果上,针对某一特定的实际目的或目标进行的创造性研究工作的支出。
    机构运行(项):反映应用研究机构的基本支出。
    社会公益研究(项):反映从事卫生、劳动保护、计划生育、环境科学、农业等社会公益专项科研方面的支出。
    其他应用研究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应用研究方面的支出。
    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反映用于完善科技条件及从事科技标准、计量和检测,科技数据、种质资源、标本、基因的收集、加工处理和服务,科技文献信息资源的采集、保存、加工和服务等为科技活动提供基础性、通用性服务的支出。
    科技条件专项(项):反映国家用于完善科技条件的支出,包括科技文献信息、网络环境支撑等科技条件专项支出等。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反映除以上各项以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三)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文化(款):反映政府用于公用文化设施、艺术表演团体及文化艺术活动等方面的支出。
    文化创作与保护(项):反映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指用于改制文化单位文化产业发展的支出。
    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项):反映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支出。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反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中医等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公立医院(款):反映公立医院方面的支出。
    中医(民族)医院(项):反映卫生、中医部门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的支出。
    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立医院方面的支出。
    中医药(款):反映中医药方面的支出。
    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反映中医(民族医)药方面的专项支出。
    其他中医药支出(项):反映除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以外的其他中医药支出。
    (六)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电力信息等方面支出。
    制造业(款):反映纺织、轻工、化工、医药、机械、冶炼、建材、交通运输设备、烟草、兵器、核工、航空、航天、船舶、电子及通讯设备等制造业支出。
    其他制造业支出(项):反映除其他用于制造业方面的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提租补贴(项):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自2000年开始,针对在京中央单位职工因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提高发放的补贴,人均标准90元/月。
    购房补贴(项):指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规定,自1998年停止实物分房后,对房价收入比超过4倍以上地区的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目前,在京中央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完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05〕8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三、“三公”经费
     纳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主要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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