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发〔2006〕10号
局各直属(管)单位: 为加强对我局直属(管)单位所占有的国有资本和财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和增值,我局制定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管)单位国有资本和财务监管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二月五日
主题词:国有资本 监管 办法 通知抄送: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国库司、会计司;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管理司。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2006年2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