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局、卫生厅(局)中医处:
为做好扶持发展中医药事业的财政投入和优惠补偿政策专题研究,探索建立符合中医药发展规律和特点的,有利于充分继承和发展中医药学,有利于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有利于我国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多更好中医药服务的财政投入和补偿机制,请你们按照中医医疗机构及中医药服务投入补偿试点有关情况调查说明的要求,迅速组织有关中医医院填报相关调查表,并请务必于8月13日前将调查结果传真我局办公室。本通知及所附调查表可通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府网站下载(网址:www.satcm.gov.cn)。
有何情况,请及时与我局办公室规划财务处联系,联系人:刘群峰,联系电话:010—65955972;传真:010—65930728或65950776。
附件:1.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医疗机构和中医药服务 投入补偿试点有关情况调查的说明
2.中医医疗机构投入补偿试点情况调查表(表1)
3.城镇医疗保险对中医药服务费用补偿调查表(表2)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中医药服务费用补偿调查表(表3)
二○○七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