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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请推荐中医临床研究基地遴选指标体系编制专家的通知
时间:2007-11-16 00:00:00

国中医药函〔2007〕1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在全国建设10所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着力形成中医药继承和自主创新的平台,决定成立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遴选指标体系编制专家组,启动开展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遴选指标体系编制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根据《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项目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指导意见》要求,结合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实际需要而组建,主要承担中医临床研究基地遴选指标体系编制及相关工作。
    二、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部门推荐1名中医药专家作为专家组候选人员,并确保所推荐的专家能按要求参加专家组的各项工作。专家应符合以下一个或多个方面的条件:中医药临床研究带头人、学科带头人、专科(专病)带头人、中医药管理专家、中医药科技人员等。
    三、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部门按照附表要求,认真如实地填好后于11月30日前将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一并报送我局办公室。
    四、联 系 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规划财务处 
        武东、刘群峰;
        联系电话:010—65930716、65955972;
        传    真:010—65930728;
        电子邮件:liuqunfeng@satcm.gov.cn。

    附件: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遴选指标体系编制专家推荐表

 

                              二○○七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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