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6〕1号)要求,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中医药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转移支付基本情况
(一)政策概况。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国办发〔2018〕67号),明确将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列为共同财政事权。自2019年起,财政部取消了医疗卫生领域的多项专项转移支付,整合设立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其中,将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发展补助资金整体并入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
(二)资金情况。财政部会同我局于2024年10月、2025年4月、2025年8月分三批下达了2025年度中医药转移支付资金44.63亿元,其中因素法部分32.63亿元;项目法部分12亿元,主要是第一批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项目3亿元,第二批示范项目9亿元。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进一步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支持380多个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建设,进一步提高中医临床疗效和重大疑难疾病诊疗能力。支持730家县级中医医院开展“两专科一中心”建设,切实提高县级中医医院中医优势病种诊疗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支持350多个中西医协同重点科室,中医医院老年病科、康复科等重点科室建设,凸显重点科室特色优势和诊疗水平。支持各地开展60个智慧中医医院建设,推进中医医院数字化、智慧化进程。围绕中医药综合统计工作,支持完善32个省级中医药统计信息平台功能,建立高素质且稳定的统计队伍,提升中医药统计决策支撑功能。
(二)持续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开展中药特色技术传承骨干人才、卓越中医药师资(中医规培骨干师资)等高层次人才培训,搭建高层次人才梯队。支持培养中医馆骨干等基层人才12000多名,不断扩大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规模。支持建设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老药工传承工作室、标准化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实践技能考核基地等中医药人才培养平台共计690多个。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经济管理队伍建设,各地线上线下培训超4万人次。支持各地开展中医药法治监督专项行动,培养骨干近300名,持续推进11个国家中医药监督执法实训基地建设,通过培训、创新形式宣传推广等途径强化中医药法治宣传教育和标准化支撑体系建设,加强监督执法人员培训和典型案例评选。
(三)持续提升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支持90多个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项目建设,推广优化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提高重大疑难疾病临床疗效。开展40多个中医治疗优势病种(临床循证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加强优势病种循证能力提升和平台搭建,强化中医药特色疗法评价与推广应用。支持10个省份开展中药质量提升项目建设,提升中药质量保障和制剂研发水平,更好发挥医疗机构制剂疗效和供应优势。
(四)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支持各地举办“百市千县”中医药文化惠民活动,开展中医药文化服务周等活动2400多场,制作中医药文化产品300多种,推进中医药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围绕深化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实施中医药国际品牌工程项目建设,建设中医药文化传播品牌60多个,在海外注册中药品种40多个,开展中医药国际人才培训90多场,进一步提升中医药服务及产品国际贸易水平,推动中医药“走出去”。
(五)实施示范项目推进改革实践。加快中医药技术传承创新,支持示范项目城市建设市、县级名老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2400多个,市、县级老药工专家传承工作室约180个。加快促进中医药人才发展,90%以上示范项目城市完成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数、每万人口中医类别全科医生数指标,非中医类别医师接受西学中培训人数达5.7万人。加快促进中医药服务模式创新,100%示范项目城市完成了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设置中医临床科室占比指标等,市级以上中医优势专科专病数量约1400个,按病种付费中医优势病种数量2000多个。加快促进中医药管理体系创新,各示范项目城市细化落实政府投入责任,80%以上的城市完成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收支平衡占比、中药饮片处方占比、中医医疗服务项目收入占比等绩效指标。
三、绩效自评结论
2025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中医药资金整体绩效自评分数为93.74分,自评等级为“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