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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中医药资金
整体绩效自评结果的通报
时间:2025-05-26 14:41:10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5〕1号)要求,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中医药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转移支付基本情况

  (一)政策概况。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国办发〔2018〕67号),对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计划生育、能力建设等方面的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进行了划分,中医药传承与发展列为共同财政事权。自2019年起,取消了医疗卫生领域的多项专项转移支付,整合设立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将中医药传承与发展补助资金列入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

  (二)资金情况。财政部会同我局于2023年10月、2024年4月,分两批下达了2024年度中医药转移支付资金43.63亿元,其中12.00亿元用于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进一步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支持404个中医优势专科建设,进一步提高中医临床疗效和重大疑难疾病的诊疗能力。支持604家县级中医医院开展“两专科一中心”建设,推动县级中医院高质量发展。支持老年病科、康复科、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三个方向共计259个重点科室建设,进一步提升中西医结合医疗水平、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供给、中医医院康复服务能力。支持27个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项目建设,不断提高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在重大疑难疾病中的临床疗效。支持建设32个省级中医药统计信息平台,加强省级中医药统计和信息化人才培养,提升省级中医药统计业务支撑机构能力。

  (二)持续推进中医药特色人才建设。培养一批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和基层实用型人才,支持1000名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开展“师带徒”工作,培养2000名学术经验继承人,培训2235名中药特色技术传承骨干人才和中医规培骨干师资,支持培养13383名中医馆骨干人才。建设一批高水平中医药人才培养平台,支持建设第四届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第二届全国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全国老药工传承工作室、高水平中医药重点学科等人才培养平台共计1116个,为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三)持续增强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支持53个中医治疗优势病种(临床循证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加强优势病种循证能力提升和平台搭建。支持10个省份开展中药质量提升项目建设,强化中药质量保障和临床服务能力。支持15个试点城市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建设,共建成市级名老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679个、县级名老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610个,市、县老药工专家传承工作室126个,培训非中医类别医师接受西学中人员30210人;试点城市设置中医临床科室的二级以上(含)公立医院占比达到100%,配备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医务人员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占比达到97.25%。

  (四)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深入挖掘中医药文化精髓,不断推动中医药文化传播体系建设,支持开展中医药经典普及活动30余场、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活动120余场,制作中医药文化产品60余个,建设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600余个,推动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开展“中医药文化服务月”活动,完成31个省的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监测,中医药进一步融入群众生产生活,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持续提升。支持各地开展中医药执法监督专项行动项目,强化中医药法治宣传教育、标准化支撑体系建设和跨部门综合监管,加强对中医药法治、标准和监督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绩效自评结论

  2024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中医药资金整体绩效自评分数为93.93分,自评等级为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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