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4〕3号)要求,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中医药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转移支付基本情况
(一)政策概况。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国办发〔2018〕67号),对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计划生育、能力建设等方面的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进行了划分,中医药传承与发展列为共同财政事权。自2019年起,取消了医疗卫生领域的多项专项转移支付,整合设立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其中,将中医药传承与发展补助资金列入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
(二)资金情况。财政部会同我局于2022年10月、2023年4月、2023年7月,分三批下达了2023年中医药转移支付资金42.63亿元,其中第三批下达的12亿元用于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进一步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支持280个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建设,提高中医临床疗效和重大疑难疾病的诊疗能力。支持510家县级中医医院开展“两专科一中心”建设,每家医院建设2个中医特色优势专科、1个县域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切实提高中医特色优势专科服务能力、急诊急救能力和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能力,持续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的可及性、便捷性。支持中西医协同重点科室、中医医院老年病科和康复科三个方向共计245个重点科室建设,进一步提升中西医结合医疗水平、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供给、中医医院康复服务能力。支持建成26个省级中医药统计信息平台,加强省级中医药统计和信息化人才培养,提升省级中医药统计支撑机构业务能力。
(二)持续推进中医药特色人才建设。支持1000名全国老中医药专家指导老师开展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培养4048名学术经验继承人和中药特色技术传承骨干人才。支持培养25130名中医馆骨干人才,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支持建设第四届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第二届全国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共641个,整理、继承、推广学术观点和临床经验,培养一批学术经验传承人。支持224个高水平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开展学科学术发展团队建设、人才培养、创新能力与服务能力建设、条件与机制建设。
(三)持续增强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支持15个试点城市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建设。通过试点项目实施,15个试点城市建设市县名老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839个、老药工专家传承工作室70个,加快促进中医药技术传承创新;培训非中医类别医师接受西学中人员18885人,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94、每万人口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达到0.79,加快促进中医药人才发展;平均开展按病种付费的中医优势病种35个,设置中医临床科室的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占比达到100%,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配备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医务人员占比达到94.11%,加快促进中医药服务模式创新发展和管理体系创新。支持47个中医治疗优势病种(临床循证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加强优势病种循证能力提升和平台搭建,完善中医药循证医学研究协作网络,提高临床循证医学能力。
(四)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支持中医药经典普及、中医药文化传播平台建设、中医药文化进校园等1815项中医药文化项目,深入挖掘中医药文化精髓,初步建立中医药文化传播体系,丰富各类中医药文化活动、平台、服务、产品,使中医药进一步融入群众生产生活,不断提高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
三、绩效自评结论
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中医药资金整体绩效自评分数为93.22分,自评等级为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