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国务院关于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的通知》(国发〔2018〕7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9〕17号),我局职责如下:
(一)拟订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战略、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起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草案,参与国家重大中医药项目的规划和组织实施。
(二)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的监督管理责任。规划、指导和协调中医医疗、科研机构的结构布局及其运行机制的改革。拟订各类中医医疗、保健等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监督和协调医疗、研究机构的中西医结合工作,拟订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
(四)负责指导民族医药的理论、医术、药物的发掘、整理、总结和提高工作,拟订民族医医疗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
(五)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参与制定中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医药的扶持政策,参与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
(六)组织拟订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和相关人才培训工作,参与指导中医药教育教学改革,参与拟订各级各类中医药教育发展规划。
(七)拟订和组织实施中医药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规划,指导中医药科研条件和能力建设,管理国家重点中医药科研项目,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
(八)承担保护濒临消亡的中医诊疗技术和中药生产加工技术的责任,组织开展对中医古籍的整理研究和中医药文化的继承发展,提出保护中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建议,推动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普及。
(九)组织开展中医药国际推广、应用和传播工作,开展中医药国际交流合作和与港澳台的中医药合作。
(十)承办国务院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备注 |
1 |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本级 |
一级预算单位 |
2 |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离退休干部办公室 |
二级预算单位 |
3 |
中国中医科学院本部 |
二级预算单位 |
4 |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 |
三级预算单位 |
5 |
中国中医科学院针灸研究所 |
三级预算单位 |
6 |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临床基础医学研究所 |
三级预算单位 |
7 |
中国中医科学院基础理论研究所 |
三级预算单位 |
8 |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信息研究所 |
三级预算单位 |
9 |
中国中医科学院医学实验中心 |
三级预算单位 |
10 |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医史文献研究所 |
三级预算单位 |
11 |
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 |
三级预算单位 |
12 |
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 |
三级预算单位 |
13 |
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 |
三级预算单位 |
14 |
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部 |
三级预算单位 |
15 |
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 |
三级预算单位 |
16 |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 |
二级预算单位 |
17 |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 |
二级预算单位 |
18 |
中华中医药学会 |
二级预算单位 |
19 |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 |
二级预算单位 |
20 |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 |
二级预算单位 |
21 |
中国中医药科技发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才交流中心) |
二级预算单位 |
22 |
国家中医药博物馆 |
二级预算单位 |
23 |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监测统计中心 |
二级预算单位 |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点击下载:2021年预算公开(第二部分).xls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21年收支总预算1321537.0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上年结转;支出包括:外交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关于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的说明
2021年收入预算1321537.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6044.99万元,占10.29%;事业收入997002.55万元,占75.44%;其他收入24375.95万元,占1.8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32267.59万元,占2.44%;上年结转131845.99万元,占9.98%。

三、关于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的说明
2021年支出预算1262894.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0249.28万元,占89.50%;项目支出132645.67万元,占10.50%。

四、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04681.77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暂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136044.99万元、上年结转68636.78万元;支出包括:外交支出1830.87万元、科学技术支出64227.4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23.8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878.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4550.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470万元。


五、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6044.99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83076.04万元,主要原因: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重点压减机关公用经费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同时合理保障了必要支出需求,体现在有关支出科目中。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支出结构情况。
外交支出1692万元,占1.24%;科学技术支出58078.4万元,占42.6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45万元,占0.4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48.55万元,占10.62%;卫生健康支出44836.04万元,占32.96%;住房保障支出16345万元,占12.0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情况。
1. 外交支出(类)对外援助(款)对外援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283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295万元,下降51.04%。主要是亚洲合作资金项目支出减少。
2. 外交支出(类)国际组织(款)国际组织会费(项)2021年预算数为14万元,与2020年执行数持平。
3. 外交支出(类)国际组织(款)国际组织捐赠(项)2021年预算数为1395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29万元,下降2.04%。
4. 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 2021年预算数为19492.34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217.51万元,下降1.10%。
5.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2021年预算数为29326.6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16311万元,增长125.32%。主要是新增中国中医科学院创新工程项目。
6. 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其他应用研究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854.46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739.98万元,增长23.76%。主要是根据培养计划,研究生人数增加。
7.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科技条件专项(项)2021年预算数为5345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1014.50万元,下降15.95%。主要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相关经费。
8. 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6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60万元。主要是安排科技业务管理费支出增加。
9.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2021年预算数为645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295万元,下降31.38%。主要是安排《中华医藏》项目支出减少。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209.39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36.21万元,增长20.91%。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增加,相应增加支出。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2565.32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2565.32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预算增加。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2021年预算数为43.58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8.85万元,下降16.88%。主要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相关经费。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7753.5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563.04万元,增长7.83%。主要是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经费预算增加。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876.76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3107.61万元,增长404.03%。主要是职业年金单位缴费经费预算增加。
15. 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991.3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226.72万元,下降10.22%。主要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公用经费。
16. 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417.39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139.39万元,增长50.14%。主要是2020年机动经费调剂到其他科目使用。
17. 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73.88万元,与2020年执行数持平。
18. 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952.88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952.88万元。主要是新设机构相应增加经费。
19.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2021年预算数为26320.52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77852.79万元,下降74.73%。主要是一次性项目支出减少、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减少。
20.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4500万元,下降100%。主要是一次性项目支出减少。
21. 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8617.66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7710.40万元,下降47.22%。主要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相关经费。
22.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款)其他中医药支出(项)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6462.41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16576.70万元,下降71.95%。主要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减少。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940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750万元,增长8.67%。主要是2021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增加。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995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25万元,增长2.58%。主要是职工晋职晋档,提租补贴预算增加。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595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400万元,增长7.21%。主要是2021年符合国家房改政策规定应发放购房补贴的职工人数增加。
六、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5571.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0585.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986.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关于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85.6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35.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3.42万元,公务接待费36.8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20年减少5.97万元,压缩2.05%,主要原因: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压减三公经费。
八、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2021年暂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关于2021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91.30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94.87万元,下降8.91%。主要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7228.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8977.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8242.6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008.8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7月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有车辆119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3辆、机要通信3辆、应急保障1辆、其他用车10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9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69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503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0辆,其中其他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7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86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所有项目都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4675.03万元;纳入以部门为主体的重点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1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859.35万元。2021年所有项目都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1685.67万元;纳入以部门为主体的重点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1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136.46万元。
(五)中央所属(管)医院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1.项目概述
项目主要用于直属(管)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高、中医药特色优势提升、医院信息化建设、就医环境改造、医改补助等方面,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供资金保障,进一步发挥中央直属(管)医院“国家队”示范作用,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
2.立项依据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卫生部关于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意见》(财社﹝2009﹞66号)规定,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的同时,合理安排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投入,主要用于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扶持重点学科发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补助、政策性亏损补贴和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补助等方面。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67号),将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中央所属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和发展建设明确为中央财政事权,由中央财政承担支出责任。
3.实施主体
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领导下,局直属(管)6家中医医院具体实施,分别为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
4.实施方案
一是通过支持设备购置、人才培养等,提高中医医院临床诊疗水平,更好地服务患者,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
二是通过支持信息化平台搭建,发挥信息技术优势,提升医院治理能力与管理水平。
三是通过支持医院基础设施修缮,改善医院就医环境,提升患者就医体验,提高患者满意度。
四是通过财政补助,鼓励支持中央所属(管)中医医院参加属地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5.实施周期
该项目计划长期实施。
6.年度预算安排
2021年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 14814.96万元,其中:
一是支持中医眼科、脾胃病、老年慢病等重点专科建设。各中医医院根据自身情况,分别开展特色平台建设,如广安门医院病理精准诊断平台建设、西苑医院中西医结合微创诊疗平台建设、眼科医院中西医结合眼科诊疗能力提升等。
二是开展中医医院智慧医院建设、数据中心建设、综合数据利用平台建设等工作。
三是进行就医环境改造,病房楼消防安全及节能系统改造,医疗综合楼基础设施改造,门诊病房楼屋顶修缮改造等。
四是支持6家中医药局直属(管)医院因参加北京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对减少的合理收入进行补助。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
点击下载:第三部分附件绩效.xlsx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外交支出:反映政府外交事务支出。
对外援助(款):反映对外国政府(地区)提供的各种援助和技术合作支出。
对外援助(项):反映对外国政府(地区)提供的各种援助和技术合作支出。
国际组织(款):反映向国际组织缴纳的会费、捐款、联合国维和摊款以及股本金、基金等支出。
国际组织会费(项):指以我国政府或财政部名义参加国际组织,按国际组织规定缴纳的会费。
国际组织捐赠(项):反映以我国政府名义,向国际组织的认捐、救灾、馈赠等支出。
其他外交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外交方面的支出。
其他外交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外交方面的支出。
(二)科学技术支出(类):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主要涉及应用研究、科技条件与服务、其他科学技术支出等。
应用研究(款):反映在基础研究成果上,针对某一特定的实际目的或目标进行的创造性研究工作的支出。
机构运行(项):反映应用研究机构的基本支出。
社会公益研究(项):反映从事卫生、劳动保护、计划生育、环境科学、农业等社会公益专项科研方面的支出。
其他应用研究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应用研究方面的支出。
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反映用于完善科技条件及从事科技标准、计量和检测,科技数据、种质资源、标本、基因的收集、加工处理和服务,科技文献信息资源的采集、保存、加工和服务等为科技活动提供基础性、通用性服务的支出。
科技条件专项(项):反映国家用于完善科技条件的支出,包括科技文献信息、网络环境支撑等科技条件专项支出等。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反映除以上各项以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三)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文化和旅游(款):反映政府用于公共文化设施、艺术表演团体、文化艺术活动、对外文化交流及旅游业管理与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文化创作与保护(项):反映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反映其他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项):反映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支出。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反映卫生健康、中医等管理方面的支出。
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公立医院(款):反映公立医院方面的支出。
中医(民族)医院(项):反映卫生、中医部门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的支出。
公共卫生(款):反映公共卫生支出。
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中医药(款):反映中医药方面的支出。
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反映中医(民族医)药方面的专项支出。
其他中医药支出(项):反映除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以外的其他中医药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提租补贴(项):指经国务院批准,于2000年开始针对在京中央单位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提高发放的补贴,中央在京单位按照在编职工人数和离退休人数以及相应职级的补贴标准确定,人均月补贴90元。
购房补贴(项):指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的规定,从1998年下半年停止实物分房后,房价收入比超过4倍以上地区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从2000年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地方行政事业单位从1999年陆续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企业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确定。在京中央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完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05]8号)规定的标准执行,京外中央单位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执行。
三、“三公”经费
纳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主要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