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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时间:2019-07-19 13:41:06

目  录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18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国务院关于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的通知》(国发〔2018〕7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9〕17号),我局职责如下:

  1.拟订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战略、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起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草案,参与国家重大中医药项目的规划和组织实施。

  2.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责任。规划、指导和协调中医医疗、科研机构的结构布局及其运行机制的改革。拟订各类中医医疗、保健等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

  3.负责监督和协调医疗、研究机构的中西医结合工作,拟订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

  4.负责指导民族医药的理论、医术、药物的发掘、整理、总结和提高工作,拟订民族医医疗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

  5.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参与制定中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医药的扶持政策,参与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

  6.组织拟订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和相关人才培训工作,参与指导中医药教育教学改革,参与拟订各级各类中医药教育发展规划。

  7.拟订和组织实施中医药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规划,指导中医药科研条件和能力建设,管理国家重点中医药科研项目,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

  8.承担保护濒临消亡的中医诊疗技术和中药生产加工技术的责任,组织开展对中医古籍的整理研究和中医药文化的继承发展,提出保护中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建议,推动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普及。

  9.组织开展中医药国际推广、应用和传播工作,开展中医药国际交流合作和与港澳台的中医药合作。

  10.承办国务院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内设机构8个,包括:办公室、人事教育司、规划财务司、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医政司、科技司、国际合作司、机关党委。

  纳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23个,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本级
2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离退休干部办公室
3 中国中医科学院本部
4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
5 中国中医科学院针灸研究所
6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临床基础医学研究所
7 中国中医科学院基础理论研究所
8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信息研究所
9 中国中医科学院医学实验中心
10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医史文献研究所
11 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
12 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
13 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
14 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部
15 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
16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
17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
18 中华中医药学会
19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
20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
21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国际交流中心
22 中国中医药科技开发交流中心
23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台港澳中医药交流合作中心

  二、2018年部门决算表

2018年部门决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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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局2018年度收入总计1182109.27万元,支出总计1182109.27万元。

  1.收入总计1182109.2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37300.87万元,为我局及直属(管)单位当年从中央财政取得的资金,比2017年决算数减少11838.36万元,降低7.94%,主要是有关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由央保中心统一发放,相应减少财政投入。

  (2)事业收入926859.90万元,为直属(管)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2017年决算数增加75977.05万元,增长8.93%,主要是局直属(管)中医医院开展医疗服务取得的业务收入增加。

  (3)附属单位缴款收入241.64万元,为局直属(管)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比2017年决算数增加17.11万元,增长7.62%,主要是中国中医科学院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收入增加。

  (4)其他收入18057.76万元,为局直属(管)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地方财政投入、投资收益、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利息收入等,比2017年决算数增加2445.54万元,增长15.66%,主要是培训等收入增加。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4771.74万元,为直属(管)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比2017年决算数减少3337.04万元,降低41.15%,主要是2017年由于医改等原因,部分医院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较大,2018年所属单位运行平稳,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减少。

  (6)年初结转和结余94877.35万元,为以前年度预算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比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6125.82万元,增长20.48%,主要是部分单位科研项目年初结转资金增加。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8年度收入结构图

  2.支出总计1182109.2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外交支出(类)963.7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相关国际组织会费、国际组织捐赠等,比2017年决算数增加182.42万元,增长23.35%,主要是2018年安排澜沧江-湄公河传统医药人才交流与传统医疗技术调查研究项目,2017年无此项目。

  (2)科学技术支出(类)85110.51万元,主要用于我局所属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非营利性科研机构改革专项启动费、行业专项、修购专项、研究生培养补助经费、科技业务管理费等科学技术支出,比2017年决算数增加4889.79万元,增长6.10%,主要是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工作任务增加,相应增加支出。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446.87万元,主要用于文化产业发展的专项支出,比2017年决算数增加2425.55万元。主要是2018年安排中华古代名医名著研究集成数据服务平台等项目,2017年无此项目。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2163.8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等方面的支出,比2017年决算数减少8751.73万元,降低41.84%,主要是退休人员养老金改由社会保险机构发放,相应减少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928433.38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管理事务,中医医院、中医药等方面的支出,比2017年决算数增加61924.86万元,增长7.15%,主要是局直属(管)中医医院开展医疗服务量增长,支出相应增加。

  (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1220.32万元,主要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比2017年决算数增加1220.32万元,主要是统筹使用了2017年度结转资金。

  (7)住房保障支出(类)19052.4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比2017年决算数增加6890.26万元,增长56.65%,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增加。

  (8)结余分配30751.53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比2017年决算数增加3763.34万元,增长13.94%。主要是部分单位转入事业基金有所增加。

  (9)年末结转和结余101966.56万元,主要是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比2017年年末结转结余增加6845.32万元,增长7.20%,主要是部分项目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结转资金增加。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8年度支出结构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9478.8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外交支出(类)963.79万元,占0.69%;科学技术支出(类)47857.24万元,占34.3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446.87万元,占1.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1242.9万元,占8.0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64740.07万元,占46.4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1220.32万元,占0.87%;住房保障支出(类)11007.63万元,占7.89%。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结构图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外交支出(类)963.7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增加99.79万元,增长11.55%。其中:

  ①对外援助(款)对外援助(项)支出11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增加116万元。主要是2018年年中追加澜沧江-湄公河传统医药人才交流与传统医疗技术调查研究项目。

  ②国际组织(款)支出847.7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减少16.21万元,降低1.8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国际组织会费(项)支出14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数持平。

  国际组织捐赠(项)支出833.7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减少16.21万元,降低1.91%。主要是外币汇率差导致。

  (2)科学技术支出(类)47857.2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减少341.06万元,降低0.71%。其中:

  ①应用研究(款)支出33689.5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减少2933.72万元,降低8.0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机构运行(项)支出17694.3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减少2892.42万元,降低14.05%,主要是部分项目资金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社会公益研究(项)支出14062.0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减少41.3万元,降低0.29%,与2018年年初预算基本持平。

  其他应用研究支出(项)支出1933.15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数持平。

  ②科技条件与服务(款)科技条件专项(项)支出14003.7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增加2628.73万元,增长23.11%,主要是统筹使用了2017年度结转资金。

  ③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支出163.9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减少36.07万元,降低18.04%。主要是部分项目资金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446.8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增加156.87万元,增长6.85%。其中:

  ①文化(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支出1046.8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减少43.13元,降低3.96%。

  ②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项)支出14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增加200万元,增长16.67%。主要是统筹使用了2017年度结转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款)支出11242.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减少2154.47万元,降低16.0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436.1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减少512.98万元,降低54.05%,主要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本级2018年度加入央保,退休人员养老金由社会保险机构发放。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10781.6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减少1618.36万元,降低13.05%,主要是部分单位2018年度加入央保,退休人员养老金由社会保险机构发放。

  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支出25.0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减少23.13万元,降低47.98%。主要是部分资金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64740.0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增加6274.67万元,增长10.73%,其中:

  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支出2769.9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减少205.14万元,降低6.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行政运行(项)支出2128.1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增加46.07万元,增长2.21%,主要是年中追加在职人员经费。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586.9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减少251.21万元,降低29.97%,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压减了一般性项目支出。

  机关服务(项)支出54.84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数持平。

  ②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支出36432.7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增加4061.59元,增长12.55%。

  主要是统筹使用了2017年度结转资金。

  ③中医药(款)支出25537.3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增加2418.22万元,增长10.4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支出12544.3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减少559.26万元,降低4.27%。主要是部分项目资金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其他中医药支出(项)支出1299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增加2977.48万元,增长29.73%。主要是统筹使用了2017年度结转资金。

  (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出1220.3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220.32万元,其中:

  ①制造业(款)其他制造业支出(项)支出27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增加270万元。主要是统筹使用了2017年度结转资金。

  ②其他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款)中药材扶持资金支出(项)支出950.3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增加950.32万元。主要是统筹使用了2017年度结转资金。

  (7)住房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支出11007.6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减少107.37万元,降低0.9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住房公积金(项)支出5465.9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减少84.03万元,降低1.51%,与2018年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

  提租补贴(项)支出916.4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增加1.41万元,增长0.15%,与2018年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

  购房补贴(项)支出4625.2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减少24.74万元,降低0.53%,与2018年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2018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公”经费决算数为471.56万元,比预算数减少128.79万元,降低21.45%。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79.43万元,占80.4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8.99万元,占14.63%;公务接待费支出23.14万元,占4.91%。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79.4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减少20.57万元,降低5.14%;比2017年决算数增加143.38万元,增加60.74%,主要是随着中医药事业发展,中医药国际合作交流增加,出国(境)团组数、人数增加,经费开支相应增加。其中,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本级支出351.78万元,中国中医科学院本部支出27.65万元。

  我局因公出国(境)费主要用于完成与中医药行业有关外交任务,落实政府间合作协议,执行多、双边合作项目,参与重要多边国际组织涉及中医药或传统医药发展战略、标准制定等重大议题的国际会议、谈判和磋商,与其他国家政府在中医药临床医疗、教育培训、科学研究、保健服务、产业合作、文化传播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以及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出国短期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按照批准因公出国(境)计划,2018年共执行因公出国(境)团组数39个,97人次,其中,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本级团组数32个,84人次;中国中医科学院本部团组数7个,13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8.9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减少54.09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减少8.53万元,降低11%。主要是根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压减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68.99万元,包括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年末数为132辆,与2018年年初数持平。

  3.公务接待费支出23.1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54.13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减少16.44万元,降低41.54%,主要是根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压减公务接待支出。

  其中,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本级支出12.07万元,主要是国内接待37批次、374人次,其中外事接待35批次、334人次。中国中医科学院本部支出11.07万元,主要是国内接待17批次、122人次;其中外事接待7批次、73人次。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991.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127.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5863.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招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1个,二级项目138个,共涉及预算资金88487.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对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广安门医院心血管病证结合关键技术实验室平台更新与完善等10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931.7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总体立项规范、绩效目标设置明确、绩效指标体系较为完善;项目业务管理制度健全,质量管控措施有效,各项业务工作开展有序;财务管理制度完善,资金拨付及时、使用规范,财务监控机制健全,有效确保了资金使用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对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等6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030.1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从评价情况来看,单位整体支出符合财政资金使用方向和范围,绩效目标编制科学,相关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监控措施到位,总体完成情况良好,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局今年在中央部门决算中反映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中央所属(管)医院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5000万元,执行数4983.09万元,完成预算99.7%。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支持“一带一路”海外中医药中心建设,海外中医药中心数量和质量上有所上升;二是继续开展中医药国际标准制定工作;三是继续开展中医药服务贸易工作;四是继续推动中医药文化国际传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国际合作容易受到外部环境等因素影响,一些定性指标还有待细化量化。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项目绩效指标设置需进一步优化;二是进一步细化、完善项目实施方案;三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管控。

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项目绩效自评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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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中央所属(管)医院服务能力建设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自评得分为93.75分。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更新部分老旧设备,提高服务能力和临床诊疗水平,提升治疗效果;二是改善医院就医环境,提升患者就医体验,提高患者满意度;三是提高医院医疗能力和水平;四是支持京津冀专科联盟建立、协同病房建设、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传承推广。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部分基建项目因政策原因阶段性停工,影响执行进度。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项目可行性研究分析,项目立项论证更充分;二是规范管理程序,加强项目过程管理,提升项目绩效管理水平;三是注重项目工作计划性,提升项目年度产出效率和效益。

中央所属(管)医院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绩效自评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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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以中央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战略部署,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按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和《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财预〔2013〕53号)等文件精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北京金凯伟业咨询有限公司对广安门医院心血管病证结合关键技术实验室平台更新与完善等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8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94万元,比2017年增加199.47万元,增长22.30%。主要是统筹使用了2017年度结转资金。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8年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588.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725.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227.6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35.11万元。授予中型企业合同金额17315.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4.88%,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3.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28%。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有车辆13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3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9辆,机要通信用车4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离退休干部用车3辆,其他用车104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57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435台(套)。

  四、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外交支出:反映政府外交事务支出。

  对外援助(款):反映对外国政府(地区)提供的各种援助和技术合作支出。

  对外援助(项):反映对外国政府(地区)提供的各种援助和技术合作支出。

  国际组织(款):反映向国际组织缴纳的会费、捐款、联合国维和摊款以及股本金、基金等支出。

  国际组织会费(项):指以我国政府或财政部名义参加国际组织,按国际组织规定缴纳的会费。

  国际组织捐赠(项):反映以我国政府名义,向国际组织的认捐、救灾、馈赠等支出。

  (八)科学技术支出(类):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主要涉及应用研究、科技条件与服务、其他科学技术支出等。

  应用研究(款):反映在基础研究成果上,针对某一特定的实际目的或目标进行的创造性研究工作的支出。

  机构运行(项):反映应用研究机构的基本支出。

  社会公益研究(项):反映从事卫生、劳动保护、计划生育、环境科学、农业等社会公益专项科研方面的支出。

  其他应用研究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应用研究方面的支出。

  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反映用于完善科技条件及从事科技标准、计量和检测,科技数据、种质资源、标本、基因的收集、加工处理和服务,科技文献信息资源的采集、保存、加工和服务等为科技活动提供基础性、通用性服务的支出。

  科技条件专项(项):反映国家用于完善科技条件的支出,包括科技文献信息、网络环境支撑等科技条件专项支出等。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反映除以上各项以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九)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文化(款):反映政府用于公共文化设施、艺术表演团体、文化艺术活动、对外文化交流及旅游业管理与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文化创作与保护(项):反映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反映其他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项):反映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支出。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十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反映卫生健康、中医等管理方面的支出。

  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公立医院(款):反映公立医院方面的支出。

  中医(民族)医院(项):反映卫生、中医部门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的支出。

  中医药(款):反映中医药方面的支出。

  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反映中医(民族医)药方面的专项支出。

  其他中医药支出(项):反映除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以外的其他中医药支出。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提租补贴(项):指经国务院批准,于2000年开始针对在京中央单位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提高发放的补贴,中央在京单位按照在编职工人数和离退休人数以及相应职级的补贴标准确定,人均月补贴90元。

  购房补贴(项):指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的规定,从1998年下半年停止实物分房后,房价收入比超过4倍以上地区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从2000年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地方行政事业单位从1999年陆续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企业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确定。在京中央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完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05]8号)规定的标准执行,京外中央单位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执行。

  (十三)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八)“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九)行政经费:指行政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开支的费用,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包括用于工资、津贴及奖金等方面的人员经费和用于办公、水电等方面的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包括办公用房维修租赁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附件:广安门医院心血管病证结合关键技术实验室平台更新与完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docx
1297a07c3d6400367e8554f03a1d24e5.docx (39.6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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