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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局全面启动“小金库”专项治理和财务检查工作(简报2009年第1期)
时间:2009-05-15 00:00:00

    5月13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召开了局直属(管)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 “小金库”治理和财务检查工作会议。会上,局治理“小金库”和财务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司长姜在旸传达了《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18号)精神,局治理“小金库”和财务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建中作重要动员讲话,局治理“小金库”和财务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王志勇主持会议并部署有关工作。
    马建中副局长在讲话中深刻阐述了开展“小金库”治理、同步开展财务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提出了治理检查工作的目标、任务、政策界限及工作要求,并强调要切实加强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马建中副局长强调,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局工作安排部署和时间要求,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形式的“小金库”和不规范财务行为。应该重点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一要准确理解治理范围。按照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有关精神,2009年专项治理的范围限定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二要科学把握工作重点。“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核心环节是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三要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鼓励自查自纠,严惩顶风违纪,鼓励举报。四要把小金库专项治理与财务检查结合起来。“小金库”治理工作与局财务检查、预算执行管理、财务规范状况、规范津补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银行账户管理、厉行节约措施监督检查等专项工作结合起来进行。
    马建中副局长要求,各单位要争取把问题解决在自查自纠阶段,立足于自查自纠,立足于建章立制,规范财务行为,立足于教育,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自查自纠覆盖面要达到100%,重点检查要达到40%。在鼓励自查自纠的同时,各单位要加强情况报告、信息沟通,重大典型案件要及时上报。各单位要针对检查发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制定有关制度,完善管理,强化制约;创新管理机制和体制,加快建立并完善长效机制。
    为加强组织领导,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成立了局“小金库”专项治理和财务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机构设在局办公室(财务司)规划财务处。
    组  长:马建中    副局长
    副组长:王志勇    局办公室(财务司)主任
            姜在旸    局人事教育司司长
            王先锋    局直属机关纪委副书记
    联系人:武东、王振宇。
    电话:65930716、65955972。
    传真:65930728。
    设立举报电话:010-65930639、65955972,并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中国中医药报等网络媒体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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