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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建中副局长在局直属(管)单位“小金库”治理和财务检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简报2009年第2期)
时间:2009-07-09 00:00:00

(2009年5月13日)

同志们:
    今天召开局管单位“小金库”治理和财务检查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有关精神,全面动员和部署我局治理“小金库”和财务检查工作。
    我们一定要提高认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对“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学习、全面落实国强副部长关于对局直属(管)单位“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批示精神,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卫生部结合近期工作实际情况,还同步开展了财务检查工作。我局经研究,也决定同步在局直属(管)事业单位开展财务检查工作(包括财务规范性检查、预算执行情况检查和中央厉行节约措施监督检查),以进一步规范局直属(管)单位财经秩序,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杜绝违法违规问题,加强预算执行进度和力度。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小金库”治理和财务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小金库”治理工作。
    日前,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18号),刚才在旸同志向大家作了传达。中央成立了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中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为牵头部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人民银行、银监会等为成员单位。4月24日,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全国“小金库”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面动员和部署全国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小金库”治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局办公室迅速起草了工作方案,卫生部副部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国强4月27日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我局要高度重视并全力落实“小金库”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其要求,突出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核心环节,突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抓的责任制。同意所提方案,抓紧部署落实,务求取得实效。”5月7日再次批示:要求“在开展 ‘小金库’专项治理的同时开展财务检查,目的在于不仅要纠正查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而且要推进加强财务工作、健全财务制度,严格财务管理”。
    为落实中央国务院的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和王国强副部长的批示精神,全面完成“小金库”治理和财务检查工作任务, 建立完善专项治理工作机制,我局决定成立局治理“小金库” 和财务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专项治理工作。组长由我(马建中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由王志勇、姜在旸、王先峰同志担任;日常工作机构设在办公室(财务司)规划财务处,武东同志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小金库”治理,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
    “小金库”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小金库”的主要表现形式包括: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虚列支出转出资金、上下级单位之间互转资金、假发票骗取资金等设立“小金库”;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等。
    “小金库”和不规范财务行为,不仅导致会计信息失真,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造成国家财政收入和国有资产的流失,而且违背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扭曲了市场对资源的合理配置,削弱了政府宏观调控的能力,影响了经济平稳轻快发展。“小金库”和不规范财务行为,也极大地危害中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
    因此,各单位必须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高度出发,从全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保持经济平稳轻快发展、保障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保障我局财务工作正常运行的大局出发,进一步提高对“小金库”治理和财务检查工作的认识。
    (三)“小金库”治理和财务规范性检查,是实现从源头上惩治和预防腐败,加强作风建设的必要要求。
    电视电话会议上中纪委领导指出:“小金库”的存在,已成为社会上铺张浪费、奢靡享受、违法乱纪的重要资金来源,诱发和滋生了一系列的腐败现象,严重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妨碍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危害党和国家的建设事业。
    此次我们在局直属(管)单位范围内同步开展财务检查工作,就是要把深入开展治理工作与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和局管单位作风建设更好的结合起来,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把有限的资金与资源用在中医药事业发展急需的方面;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经秩序,杜绝违法违规问题,并促进各单位加强内部控制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四)“小金库”治理和财务规范性检查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财税体制等改革的必要要求。
    “小金库”和不规范财务行为的问题存在与蔓延,从某种程度上讲也是与现行收入分配制度、财税体制等改革正在推进,管理不到位有关系。中央通过专项治理,将全面研究分析现行制度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漏洞,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健全和完善,进一步深化财政、金融、国有资本运营管理体制改革。
局    直属(管)各单位应在此次 “小金库” 治理和财务检查(尤其是自查自纠)工作过程中,进一步完善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和资金管理,合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逐步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和加强财务管理的长效机制。这也是我局同步开展财务检查工作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按照“有序、有力、有效”要求,坚决完成 “小金库” 治理和财务检查工作
    全面完成 “小金库” 治理和财务检查工作任务,必须按照有序、有力、有效的要求,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我局工作安排部署和时间要求,采取得力措施,把握关键环节,工作深入细致,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形式的“小金库”和不规范财务行为。
    衡量“小金库”治理和财务检查工作是否收到实效,关键看自查自纠是否真实全面纠正问题,重点检查是否认真查处典型案例,整改落实是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结合我局实际,应该重点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准确理解治理范围。按照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有关精神,2009年专项治理的范围限定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主要考虑到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拥有的行政权力、国有资源、财政资金比较集中,监督管理不力,就有可能产生“小金库”问题。所以,中央要求国家机关与直管单位要先行一步,做出表率,积累经验。
    二要科学把握工作重点。“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核心环节是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我局自查面必须达到100%,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单位检查面不低于40%。因此,我局一方面鼓励各单位自查、支持自查、依靠自查,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各单位的积极性、自觉性和主动性,另一方面突出重点,对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局领导小组要安排全面检查。就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而言,事业单位是重点;就财政补助和经费自理事业单位而言,财政补助特别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重点;就我局重点检查对象而言,科研、医疗、以及出版社、报社、杂志社等单位是重点。
    希望各单位(尤其是有二级院所和直属医院的中国中医科学院)要按照中办发18号文和我局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分析和科学把握专项治理和财务检查工作的重点,迅速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重点抽查工作。
    三要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这次“小金库” 治理和财务检查工作在政策上有三个突出的特点:一是鼓励自查自纠。凡自查自纠的问题实施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的政策。其目的也是为了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自查自纠阶段。二是严惩顶风违纪。对于继续设立“小金库”,要先免去有关领导的职务,再根据党纪政纪的处分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三是鼓励举报。对举报有功人员,根据查出并已入库的税款或收缴财政的“小金库”资金数额,给予奖励。局办公室会后要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四要把小金库专项治理与财务检查结合起来。这次“小金库”治理和财务检查工作,与局预算执行管理、财务规范状况、规范津补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银行账户管理、厉行节约措施监督检查等专项工作结合起来进行。
    三、切实加强对“小金库”治理和财务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的相关要求,各单位应遵循分级负责、分口把关的原则,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小金库”治理和财务检查工作。
首先,要健全组织机构。中央成立了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我局也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都要抓紧成立组织,制定方案,确保机构到位、确保人员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其次,要完善协调机制。单位治理检查工作的有关机构要主动加强同我局有关单位的沟通和联系,加强对方案制定、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案件移送、宣传报道、信息沟通等工作的督促指导和组织协调,建立起分工明确、配合有力、资源共享、运转顺畅的治理工作协调机制。纪检监察部门和人事部门要加强对有关纪律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典型,对有关责任人员及时做出处理;财务、审计部门要搞好重点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违反财经法律法规问题的处理工作;宣传部门要协调做好宣传工作等。
    第三,要广泛宣传发动。要及时宣传、解疑释惑,使广大职工及时了解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工作部署、政策要求和工作进展,营造出关注和支持“小金库”治理和财务检查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几点要求
    (一)各单位要明确政策,深入动员,争取把问题解决在自查自纠阶段。
    这次专项治理和财务检查局党组要求,自查自纠覆盖面要达到100%,不留死角,重点检查要达到40%。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小金库”和财务不规范问题的严重危害性,坚决纠正存在的各种问题,要立足于自查自纠,立足于建章立制,规范财务行为,立足于教育,使我们警钟常鸣,防病于未然。
    希望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一定要重视和组织开展好自查自纠工作,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自查阶段。
    (二)依法依纪,宽严相济。
    鼓励自查是这次治理的一个突出特点,中央为此专门明确了相应的从宽处理政策。在鼓励自查自纠、从轻从宽的同时,各单位要加强情况报告、信息沟通,重大典型案件要及时汇总上报。
    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要对自查自纠情况完全负责,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及报表要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名确认,其目的就是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我局要坚决果断地查处违纪违规典型,有选择地公开曝光,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对在治理工作中走过场、弄虚作假、拒不纠正等的单位,将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三)建立长效机制。
    在“小金库”治理和财务检查工作过程中,一方面要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另一方面要更加注重改革创新。各单位要针对检查发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制定有关制度法规,完善管理,强化制约;创新管理机制和体制,加快建立并完善长效机制,在源头上防止并杜绝“小金库”问题的发生、杜绝违法违规财务行为发生。在此基础上,更加注重日常监管,不断加大对“小金库”的日常治理力度和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同志们,“小金库”治理和财务检查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各单位要按照这次会议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自觉性、主动性、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和改革创新的精神,扎实做好自查自纠工作,为深入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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