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国务院关于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的通知》(国发〔2013〕15号),设立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部级),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管理的国家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9〕17号)。我局职责如下:
(一)拟订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战略、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起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草案,参与国家重大中医药项目的规划和组织实施。
(二)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的监督管理责任。规划、指导和协调中医医疗、科研机构的结构布局及其运行机制的改革。拟订各类中医医疗、保健等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监督和协调医疗、研究机构的中西医结合工作,拟订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
(四)负责指导民族医药的理论、医术、药物的发掘、整理、总结和提高工作,拟订民族医医疗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
(五)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参与制定中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医药的扶持政策,参与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
(六)组织拟订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和相关人才培训工作,参与指导中医药教育教学改革,参与拟订各级各类中医药教育发展规划。
(七)拟订和组织实施中医药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规划,指导中医药科研条件和能力建设,管理国家重点中医药科研项目,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
(八)承担保护濒临消亡的中医诊疗技术和中药生产加工技术的责任,组织开展对中医古籍的整理研究和中医药文化的继承发展,提出保护中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建议,推动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普及。
(九)组织开展中医药国际推广、应用和传播工作,开展中医药国际交流合作和与港澳台的中医药合作。
(十)承办国务院及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备注 |
1 |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本级 |
一级预算单位 |
2 |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离退休干部办公室 |
二级预算单位 |
3 |
中华中医药学会 |
二级预算单位 |
4 |
中国中医科学院本部 |
二级预算单位 |
5 |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 |
三级预算单位 |
6 |
中国中医科学院针灸研究所 |
三级预算单位 |
7 |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临床基础医学研究所 |
三级预算单位 |
8 |
中国中医科学院基础理论研究所 |
三级预算单位 |
9 |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信息研究所 |
三级预算单位 |
10 |
中国中医科学院医学实验中心 |
三级预算单位 |
11 |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医史文献研究所 |
三级预算单位 |
12 |
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 |
三级预算单位 |
13 |
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 |
三级预算单位 |
14 |
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 |
三级预算单位 |
15 |
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部 |
三级预算单位 |
16 |
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 |
三级预算单位 |
17 |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 |
二级预算单位 |
18 |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 |
二级预算单位 |
19 |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机关服务局 |
二级预算单位 |
20 |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 |
二级预算单位 |
21 |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国际交流中心 |
二级预算单位 |
22 |
中国中医药科技开发交流中心 |
二级预算单位 |
23 |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台港澳中医药交流合作中心 |
二级预算单位 |
第二部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局2015年度收入总计925,129.06万元,支出总计925,129.06万元。其中:
(一)收入总计925,129.0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09,436.05万元,为我局及直属(管)单位当年中央财政拨款资金,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16,450.40万元,增长17.69%,主要是落实了2014年10月-2015年在职和离退休调资经费以及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规范津补贴经费,新增了科研项目、基本建设项目等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740,957.56万元,为直属(管)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69,515.83万元,增长10.35%,主要是我局直属(管)中医医院开展医疗服务取得的业务收入增加。
3.经营收入216.05万元,为局直属单位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的经营收入,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216.05万元,主要是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015年新增经营收入。
4.附属单位缴款收入237.35万元,为局直属中国中医科学院所属三级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中国中医科学院的收入,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16.95万元,增长7.69%,主要是中医门诊部收入增加,上缴中国中医科学院的收入也相应增加。
5.其他收入16,974.51万元,为局直属(管)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比 2014年决算数增加4,604.63万元,增长37.22%,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培训收入、事业单位取得的资产出租收入和投资收益等增加。
6.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317.53万元,为直属(管)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70.73万元,增长28.66%,主要是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加,以及调资及规范津补贴等增加支出,收支差额相应增加,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也相应增加。
7.上年结转和结余56,990.01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925,129.06万元。包括:
1.外交(类)支出771.5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相关国际组织会费、国际组织捐赠等,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174.15万元,增长29.15%,主要是动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2.教育(类)支出14.40万元,主要用于我局所属研究生院培养学生经费支出,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10.80万元,增长300%,主要是招收港澳台研究生专项补助项目支出增加。
3.科学技术(类)支出73,666.67万元,主要用于我局所属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非营利性科研机构改革专项启动费、行业专项、修购专项、研究生培养补助经费、科技业务管理费等科学技术支出,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11,516.78万元,增长18.53%,主要是科研单位人员工资调整和社会公益研究投入增加,相应增加支出。
4.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449.74万元,主要用于我局改制文化企业的文化产业发展支出,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1,372.76万元,降低48.64%,主要是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投入减少,相应减少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211.8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等方面的支出,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7394.34万元,增长127.11%,主要是退休人员增加,以及以前年度和2015年调资及规范津补贴,相应增加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739,627.94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管理事务,中医医院、中医药等方面的支出,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79,998.90万元,增长12.13%,主要是局直属(管)中医医院开展医疗服务取得的业务收入增加,支出也相应增加。
7.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118.06万元,主要用于卫星及应用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支出,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33.88万元,降低22.30%,主要是动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8.住房保障(类)支出8,522.3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1516.60万元,增长21.65%,主要是执行国家统一规范的津贴补贴政策,公积金计缴基数和购房补贴增加,相应增加支出。
9.结余分配20,149.48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10.年末结转和结余67,597.09万元,主要是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关于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合计867,821.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436.05万元,占12.61%;事业收入 740,957.56万元,占85.38%;经营收入216.05万元,占0.02%;附属单位上缴收入237.35万元,占0.03%;其他收入16,974.51万元,占1.96%。

图1:收入决算构成
三、关于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支出合计837,382.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0,925.49万元,占90.87%;项目支出76,148.92万元,占9.09%;经营支出308.08万元,占0.04%。
图2:支出决算构成
四、关于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16,522.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9,436.05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086.48万元。
2015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16,522.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587.91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9,934.62万元。
五、关于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外交(类)支出771.50万元,占0.72%;教育(类)支出14.40万元,占0.01%;科学技术(类)支出53,997.56万元,占50.66%;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449.74万元,占1.3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149.50万元,占12.3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0,165.79万元,占28.3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18.06万元,占0.11%;住房保障(类)支出6,921.36万元,占6.49%。

图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外交(类)支出771.50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增加170.00万元,增长28.26%。其中:
(1)国际组织(款)支出601.50万元,和2015年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是:
国际组织会费(项)支出14.00万元,和2015年年初预算数持平。
国际组织捐赠(项)支出587.50万元,和2015年年初预算数持平。
(2)其他外交(款)其他外交(项)支出170.00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增加170.00万元,主要是动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和2015年年中追加2015年亚洲区域合作专项。
2.教育支出(类)
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支出14.40万元,和2015年年初预算数持平。
3.科学技术(类)支出53,997.56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减少649.02万元,降低1.19%。其中:
(1)应用研究(款)支出47,446.96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增加1717.30万元,增长3.76%,主要是:
机构运行(项)支出17,971.22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增加2570.66万元,增长16.69%,主要是人员增加,以及以前年度和2015年调资及规范津补贴和动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社会公益研究(项)支出27,970.80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减少884.20万元,降低3.06%,主要是部分行业专项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其他应用研究支出(项)支出1,504.94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增加30.84万元,增长2.09%,主要是动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2)科技条件与服务(款)科技条件专项(项)支出6,124.72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减少2,525.28万元,降低29.19%,主要是部分修购专项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3)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支出425.87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增加158.95万元,增长59.55%。主要是2015年年中追加“万人计划”入选人才2015年特殊支持经费和动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4.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1,449.74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增加1,389.74万元,增长2,316.23%,其中:
(1)文化(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支出51.74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减少8.26元,降低13.77%,主要是中医正骨疗法项目经费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2)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项)支出1,398.00万元,为2015年新增项目,主要是2015年年中追加2015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款)支出13,149.50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增加4,464.14万元,增长51.40%,主要是: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870.43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增加229.41万元,增长35.79%,主要是退休人员增加,以及以前年度和2015年调资及规范津补贴,相应增加支出。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12,227.32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增加4,225.66万元,增长52.81%,主要是退休人员增加,以及以前年度和2015年调资及规范津补贴,相应增加支出。
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支出51.75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增加9.07万元,增长21.25%,主要是以前年度和2015年调资及规范津补贴,相应增加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0,165.79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增加3,235.29万元,增长12.01%,其中: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支出2,444.86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增加166.56万元,增长7.31%,主要是:
行政运行(项)支出1,632.19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增加190.75万元,增长13.23%,主要是人员增加,以及以前年度和2015年调资及规范津补贴和动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769.95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减少34.19万元,降低4.25%,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压减了一般性项目支出。
机关服务(项)支出42.71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增加9.99万元,增长30.53%,主要是2015年年中追加人员经费。
(2)公立医院(款)支出22,295.45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增加3,445.37万元,增长18.28%,主要是:
中医(民族)医院(项)支出22,279.58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增加3,429.50万元,增长18.19%,主要是2015年年中追加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扩建门诊楼工程建设项目。
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支出15.88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增加15.88万元,主要是动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3)中医药(款)支出5,425.48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减少376.64万元,降低6.49%,主要是:
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支出3,189.50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减少396.22万元,降低11.05%,主要是我局重点任务调整,个别项目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其他中医药支出(项)支出2235.98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增加19.58万元,增长0.88%,主要是2015年年中追加人员经费。
7.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
制造业(款)其他制造业支出(项)支出118.06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增加118.06万元,主要是动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8.住房保障(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支出6,921.36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减少28.64万元,降低0.42%,主要是:
住房公积金(项)支出3,153.85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增加3.85万元,增长0.12%,主要是动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提租补贴(项)支出806.28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增加6.28万元,增长0.79%,主要是动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购房补贴(项)支出2,961.22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减少38.78万元,降低1.29%。
六、关于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866.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551.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公用经费5,315.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等。
七、关于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2015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公经费”决算数为393.78万元,比预算数减少70.30万元,降低15.15%。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23.22万元,占56.6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83.38万元,占21.17%;公务接待费支出87.18万元,占22.14%。
图4: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构成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23.22万元,占“三公经费”决算数的56.69%,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6.78万元,降低6.99%,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14.07万元,降低5.93%。其中,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本级支出184.02万元,中国中医科学院本部支出39.20万元。
我局因公出国(境)费主要用于完成与中医药行业有关的国家外交任务,落实政府间合作协议,执行多、双边合作项目,参与重要多边国际组织涉及中医药或传统医药发展战略、标准制定等重大议题的国际会议、谈判和磋商,与其他国家政府在中医药临床医疗、教育培训、科学研究、保健服务、产业合作、文化传播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以及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出国短期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按照批准因公出国(境)计划,2015年共执行因公出国(境)团组数41个,101人次,其中,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本级团组数36个,82人次;中国中医科学院本部团组数5个,19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83.38万元,占“三公”经费决算数的21.17%,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9.70万元,降低32.26%,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59.15万元,降低41.5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83.38万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本级支出53.38万元,中国中医科学院本部支出30.00万元,包括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
(三)公务接待费是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主要是外事接待费用和公务活动费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务接待费支出87.18万元,占“三公”决算数的22.14%,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3.82万元,降低13.68%;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18.90万元, 增长27.68%,主要是落实“一带一路”战略,加强对外交流,接待国外访问增加。
其中,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本级支出67.18万元,主要是国内接待6批次,30人次;外事接待73批次,571人次。中国中医科学院本部支出20万元,主要是国内接待8批次,54人次;外事接待18批次,188人次。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5.22万元,比2014年减少9.10万元,降低1.53%,主要是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减少了会议费等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300.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917.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64.7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18.8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271.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0.6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7.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21%。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有车辆145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57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七、外交支出(类):反映政府外交事务支出。
国际组织(款):反映向国际组织缴纳的会费、捐款、联合国维和摊款以及股本金、基金等支出。
国际组织会费(项):反映我国政府批准参加国际组织,按国际组织规定缴纳的会费。
国际组织捐赠(项):反映以我国政府名义,向国际组织的认捐、救灾、馈赠等支出。
其他外交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外交方面的支出。
其他外交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外交方面的支出。
八、教育支出(类):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普通教育(款):反映各类普通教育支出。
高等教育(项):反映经国家批准设立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各部门所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研究生)的支出。
九、科学技术支出(类):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预算中主要涉及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其他科学技术支出5个款级支出科目。
(一)应用研究(款):反映在基础研究成果上,针对某一特定的实际目的或目标进行的创造性研究工作的支出。
机构运行(项):反映应用研究机构的基本支出。
社会公益研究(项):反映从事卫生、劳动保护、计划生育、环境科学、农业等社会公益专项科研方面的支出。
其他应用研究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应用研究方面的支出。
(二)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反映用于完善科技条件及从事科技标准、计量和检测,科技数据、种质资源、标本、基因的收集、加工处理和服务,科技文献信息资源的采集、保存、加工和服务等为科技活动提供基础性、通用性服务的支出。
科技条件专项(项):反映国家用于完善科技条件的支出,包括科技文献信息、网络环境支撑等科技条件专项支出等。
(三)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反映除以上各项以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十、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文化(款):反映政府用于公用文化设施、艺术表演团体及文化艺术活动等方面的支出。
文化创作与保护(项):反映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指用于改制文化单位文化产业发展的支出。
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项):反映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支出。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十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
(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反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中医等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二)公立医院(款):反映公立医院方面的支出。
中医(民族)医院(项):反映卫生、中医部门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的支出。
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立医院方面的支出。
(三)中医药(款):反映中医药方面的支出。
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反映中医(民族医)药方面的专项支出。
其他中医药支出(项):反映除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以外的其他中医药支出。
十三、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
制造业(款):反映纺织、轻工、化工、医药、机械、冶炼、建材、交通运输设备、烟草、兵器、核工、航空、航天、船舶、电子及通讯设备等制造业支出。
其他制造业支出(项):反映除其他用于制造业方面的支出。
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提租补贴(项):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自2000年开始,针对在京中央单位职工因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提高发放的补贴,人均标准90元/月。
购房补贴(项):指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规定,自1998年停止实物分房后,对房价收入比超过4倍以上地区的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目前,在京中央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完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05〕8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十五、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二十、“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一、行政经费:指行政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开支的费用,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包括用于工资、津贴及奖金等方面的人员经费和用于办公、水电等方面的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包括办公用房维修租赁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