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2016-2020全国普法先进工作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评选对象和评选条件,拟推荐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和监督处、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为2016-2020全国普法先进工作单位,北京市中医管理局于千裕、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蔡利辉为2016-2020全国普法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10月27日至11月2日。
任何个人和单位如有异议或意见,可通过电子邮箱zcfgjds@natcm.gov.cn或传真010-59957673反映。个人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请加盖公章。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学法用法
暨中医药行业“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