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局、卫生计生委中医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医处:
近日,我司收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广告监管司转来《关于转送部分中医医疗机构发布涉嫌违法中医医疗服务广告监测情况的函》(广函字〔2020〕152号)。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广告监管司对2020年三季度全国部分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抽查监测结果,我司认真梳理筛选,发现各省(区、市)部分中医医疗机构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媒介发布涉嫌违法中医医疗服务广告线索共计4574条次,传统媒体4564条次,互联网媒介10条次。
其中,河北1条次、内蒙古284条次、辽宁191条次、吉林841条次、黑龙江8条次、江苏1条次、浙江1条次、山东41条次、河南2945条次、湖北24条次、湖南29条次、广东2条次、陕西121条次、甘肃85条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有关要求,请你们协助配合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做好查处工作,对发布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的中医医疗机构加强监管。
联 系 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监督处
相莉 刘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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