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办函〔2006〕69号
各有关单位:
中医药标准化建设是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对提高中医药管理水平,提升中医药学术水平,推动中医药现代化和国际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局加大了中医药标准化建设力度,针对中医药发展关键、急需、薄弱领域,制修订了一批国家标准,启动了一批中医药行业标准,中医药标准化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推进中医药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和任务,我局制定了中医药标准化建设规划(2006—2010年),全面推动中医药标准化的建设。
请你单位根据工作实际,结合本单位工作基础和技术优势,组织有关人员认真研究,围绕中医药发展中急需开展制订的中医药标准规范,积极提出项目建议(见中医药标准化项目建议表)。我们将对征集到的项目建议进行整理汇总,经进一步论证后纳入中医药标准化建设规划(2006-2010)项目目录。对具备一定工作基础和条件的项目建议单位,在立项时予以优先考虑。
征集项目建议的截止日期为2006年9月30日,请将建议表报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与政策法规司,建议表可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府网站下载。
联系人:李钟军
电 话:010—65952849(传真) 65063322—6809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东里13号楼
邮 编:100026
附件:中医药标准化项目建议表
二○○六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