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政函〔2008〕3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监督工作,交流经验和查找问题,促进中医药监督工作的有序开展和顺利进行,我司定于2008年11月13日在福建省福州市召开部分地区中医药监督工作座谈会,请你单位派主管全省中医药监督工作的1位负责同志参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2008年11月12日全天。会议不安排接站,请参会人员自行前往会议地点。 二、会议时间:2008年11月13日。 三、会议地点:福州闽江饭店(联系人:炼端春,联系电话:13600889093;0591-87551958)。 四、会议内容: 研究如何完善中医药监督工作的体制机制及加强各地区中医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监管的措施,并就打击非法行医、整治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等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进行研讨。 五、其他事宜: (一)会议负责参会人员食宿,交通费请回单位按相关规定报销。 (二)请于2008年11月7日前将会议回执分别传真至我司及福建省卫生厅中医处。 六、联系方式: (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监督处 张峘宇,电话:010—65930773,65063322—6802,传真:010—65930669。 (二)福建省卫生厅中医处 林巧红,电话:0591—87851001,传真:0591—87859750。
附件:1.会议回执 2.闽江宾馆交通路线
二○○八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