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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2009年全国部分报刊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第三批)查处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0-03-31 00:00:00

国中医药办发〔2010〕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局、卫生厅局中医处:
    2009年9月,我局将全国部分报刊发布的中医医疗广告信息监测结果发至各省(区、市)中医药管理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求对违法中医医疗广告案件进行查处。截至目前,全国共警告、批评教育及罚款医疗机构29家,撤销中医《医疗广告审查证明》4家,停业整顿50家,吊销14家医疗机构相关涉案诊疗科目。
    现将《2009年全国部分报刊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第三批)查处情况总结》通报给你们。请各省(区、市)中医药管理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继续做好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整治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中医药行业形象。有关查处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情况,请及时反馈我局法监司。
    联 系 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监督处          张峘宇  朱璐
    联系电话: 010—65930773  65930748
    传    真:010—65930669

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2009年全国部分报刊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第三批)查处情况总结

    2009年9月,我局将全国部分报刊发布的中医医疗广告信息监测结果发至各省(区、市)中医药管理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求对违法中医医疗广告案件进行查处。截至目前,全国共警告、批评教育及罚款医疗机构29家,撤销中医《医疗广告审查证明》4家,停业整顿50家,吊销14家医疗机构相关涉案诊疗科目。
    一、查处情况
    在此次查处工作中,涉及发布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共21个省(区、市),有16个地区反馈了查处结果。北京市中医管理局与市卫生监督所联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立即责成相关区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开展调查,给予北京荣军医院等5家医疗机构警告处罚,同时按照北京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积4分的处理;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责成省卫生监督局、石家庄市卫生局对发布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进行了严肃查处,给予河北专家诊疗中心医院等3家医疗机构停业整顿处罚,给予石家庄建国中医院警告处罚,并责令以上医疗机构立即停止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山西省卫生厅中医药管理局致函省卫生厅医政处、太原市卫生局、大同市卫生局,给予山西仁和康复医院、太原同济医院吊销有关诊疗科目、停业整顿处罚,给予太原瑞鑫结石病医院、景和医院停业整顿处罚;辽宁省中医管理局责成沈阳市、大连市卫生局对辽宁奉天医院等5家已经发布2次以上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给予停业整顿和吊销有关诊疗科目的行政处罚,给予沈阳市金桥医院等5家医疗机构给予警告处罚;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给予长春航天大学医院和吉林省消防部队医院停业整顿、吊销相关诊疗科目,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黑龙江卫生厅依据相关规定给予黑龙江省中西医结合学会门诊部停业整顿行政处罚;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给予上海医联专家医学研究中心医联脑病门诊和上海欣康医院警告处罚,并给予不良执业积分4分;福建省卫生厅对福州中山医院给予停业整顿、罚款的行政处罚,并根据《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对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实行记分管理的暂行规定》,给予其记5分的处罚;江西省中医管理局会同南昌市及所属东湖区、西湖区卫生局和卫生监督所,给予南昌市东大肛肠专科医院停业整顿、吊销中医科的行政处罚,给予南昌华云中医院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对南昌市第二中西医医院第一门诊部进行了罚款;山东省中医管理局委托山东省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对发布中医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给予济南天仁医院等14家医疗机构停业整顿、警告处罚,并给予不良执业积分,给予聊城市东昌府区红十字会医院吊销有关诊疗科目、停业整顿和罚款等行政处罚;广东省中医药局要求广州市卫生局严肃查处广州市人仁医疗门诊,同时抄送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广东省新闻出版局,给予广州市人仁医疗门诊警告处罚,并责令整改;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对南宁翠湖医院作出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重庆市卫生局对本市发布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分析,给予重庆骑士医院等10家医疗机构停业整顿处罚,撤销重庆公消医院等4家医疗机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给予重庆红岭医院等5家医疗机构警告处罚;陕西省卫生监督所责令西安民生医院进行整改,并立即停止一切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甘肃省中医管理局给予兰州华康门诊部等4家医疗机构停业整顿处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将有关情况转送自治区工商局,商请自治区工商局根据职责分工,给予乌鲁木齐友好医院等3家医疗机构停业整顿、吊销有关诊疗科目的处罚。
    二、积极查处,认真落实,不断加强中医医疗广告管理
    自开展中医医疗广告管理工作以来,各省(区、市)中医药管理部门及卫生监督机构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付出了很大努力,收到了一定成果,目前全国范围内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发布情况有所好转。各省(区、市)中医药管理部门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利用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工商、新闻出版等单位协调配合,从多方面入手,严打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积极认真查处,及时准确上报,做到查处、教育两结合,立优、规范两促进,在工作中不断总结、探索、创新,完善中医医疗广告管理体制,加强中医医疗广告管理工作。
    尚未报送查处结果的5个省(区、市),请加紧办理,并及时报送查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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